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 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几个需要明确的问题如下: 第一,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对象。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
丁汉良,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民事第一审判庭庭长助理、二级法官,从事立案审判工作有24年,现兼任婚姻家庭案件审判合议庭审判长。
丁法官认为,夫妻感情破裂不能影响子女。对于子女问题的处理,不仅仅涉及抚育费的给付,子女对精神需求及教育也是不容忽视的。我国的婚姻法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与义务。至于如何抚养,孩子归谁,可由双方从子女利益出发,协议解决,协议不成时,则由法院判决。以...
2001年1月,某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职员王某某(男)与本市某电扇厂张某(女)结婚,后生育一女儿王某。2003年8月,张某因工厂不景气而下岗。此后,双方因家庭经济问题经常争吵,并于2005年1月起开始分居,王某某从家中搬出,另外租房生活,张某与女儿王某共同生活。张某靠做家政服务所得的每月300余元收入度日,无法维持母女俩的正常生活。为此,张某多次向王某某索取女儿的抚养费未果,遂以女儿为原告、以自己为法定代理人的...
夫妻离婚抚养费标准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离...
摘要: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一、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1、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抚养孩子是父母双方应承当的义务,因此离婚后孩子虽然归前夫抚养,他是可以向你讨要抚养费的。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规定在《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当然,都是一些基本原则性的规定,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
但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
近日,一家公司充满性别歧视意味的内部规定再次将这一话题带入公众视线,让人不禁思考,到底该如何保障女性的生育权?
有媒体报道称,苏州有家公司出台了一项很奇葩的规定,明确要求女职工30岁前不能生育,如果违反规定辞职的话,还要缴纳违约金。公司因此和员工对薄公堂。
从法律层面上讲,此规定自然是违法的,应该予以查处。根据我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
2006年,双方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载明“孩子与男方无任何关系”,孩子归陈玲抚养。此后李强与离婚并带着一个孩子的刘艳(化名)再婚。再婚后,李强准备与刘艳再生育子女,但计生部门认为其与前妻陈玲已育有一子,不符合与再生育条件,未予批准。
无奈之下,李强将前妻的非婚生子诉至五莲县法院,请求确认其与这个孩子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日前,五莲县法院判决确认李强与孩子不存在亲子关系,判定李强可以与...
下文,沪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问:
一女子,今年33岁,在一家私营企业做行政工作,因意外怀孕又不宜做人工流产所以要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二胎,这样还能享有法定产假吗?
答:
依据《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规定》的相关规定,女职工生育享有相应的产假,并未严格区分计划生育和非计划生育。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删除了“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