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夫妻双方以登记或诉讼方式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由于离婚涉及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等一系列重大法律和社会问题,《婚姻法》对其程序、条件和后果等均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军人离婚作出特别规定的,主要是现役军人的配偶(限定为非现役军人)对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情形。 《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没领结婚证买房能写两人名字吗?可以。可以的,没有领结婚证,不影响房产证添加两个人名字的。
房产证上加名字及办理费用,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
办理流程是: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
我国婚姻法对有关军婚的离婚有其规定,一般要征得军人的同意,但是军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如协议离婚,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离婚协议书;(四)结婚证。
【简要案情】
李男和刘女于2007年相识,2009年初确立你恋爱关系。刘女于2009年8月购买1101号房屋,房屋总价款4743530元,8.29日支付首付款1743530元,其中155万元由李男以支票方式支付,余300万元以刘女名义向银行按揭贷款。2010年2月至起诉之日,李男通过刘女银行账号偿还银行按揭贷款327915.63元。诉讼期间刘女全部偿还剩余银行按揭贷款3035172.82元,2011年8月刘女取得产权证。
【本案焦点】
以刘女一根名义...
军人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一规定是对现役军人配偶的离婚请求权的一种限制,旨在从实体法角度对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进行特殊保护,有利于现役军人安心服役,增强部队战斗力,体现了国家对人民子弟兵的关怀和爱护。关于这一规定,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关于现役军人的范围问题。所谓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人民解放军或...
本文围绕婚前财产协议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法律效力进行整理和分析:
一、签署婚前财产协议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所谓的婚前财产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所签署的关于婚前、婚后财产归属,债务承担以及离婚分割的协议。签署婚前财产协议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该协议必须是经过公平协商,由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所签署的;
2、所约定的财产范围必须是夫妻现存或将来可能获得的合法财产,不得侵犯任何第...
总政治部于2001年11月颁布了 《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军人离婚的要求和程序作了明确规定,现役军人离婚,应当严肃谨慎, 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军队纪律,不违背社会公德;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 要 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除此以外,军人离婚的审查、登记等程序与一般离婚相同,均适用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婚...
财产是婚姻关系中永恒的话题。如何对财产的归属做出明确的划分是十分有必要的,婚前财产婚后买房的问题是怎么处理的?且看下文的详细解析,祝阅读愉快!
案情简介
孙先生是2004年结的婚,当时的婚房是他个人出资购买的,属于个人财产。不久前,他和爱人为了工作方便,将原来的房子卖掉,又重新购买了一处房产。孙先生说买新房所有的钱全是卖的原来的房子所得。
虽然新房的房产证上写着自己的名字。但是孙先生这...
对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是对非军人的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的离婚请求权的限制性规定。 现役军人指的是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的、具有军(警)籍和军(警)衔的军官、士兵和警官、警士及其文职干部。 现役军人的非军人配偶是指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登记手续的合法婚姻关系的现役军人...
现在有不少人在婚前就已经购置了房子作为婚房,由于房子存在一定的增值空间,那么,如果是婚前买的房子,在婚后增值了几十万,这增值的部分应该看作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在婚前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你的个人财产,民事案件中判断财产增值的归属应当看所有权归属,但婚姻案件中由于双方关系特殊,在判断财产增值归属问题时需要考虑当事人之间基于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