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女士借给丁先生40万元,后丁先生离婚,郑女士起诉要求丁先生及前妻周女士还款,并承担连带责任。这起看似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由于郑女士与丁先生关系的复杂而使案件扑朔迷离。今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此案,法院判决认定郑女士与丁先生之间是串通,郑女士不是“善意第三人”,其债务仅由丁先生个人清偿。
郑女士在起诉中称,2004年9月初,丁先生以家里要购买汽车、房屋正在装修为由向郑女士提出借款。郑女士...
《济南市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近日经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持结婚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可以申请查询另一方的住房等财产状况。该规定将于201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济南市规定,夫妻双方对夫妻共有财产依法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夫妻一方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向工商行政、住房保障、车辆管理等部门申请查询另一方的财产状况,有关行政管理...
近日,郑女士接到一起来自前夫前女友的起诉,要求她连带偿还28万元“债务”。原告是郑女士前夫的前女友,她在起诉书中说,郑女士的前夫是在离婚前写的借条,因此,这笔借款应该算是夫妻共同债务,郑女士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郑女士说,她根本就不知道丈夫有这笔借款,也不知道他有这么个前女友。怎么能让她来偿还这样一笔莫明其妙的借款呢?前些天,海沧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离婚之前前夫借下“高利贷”
...
案例:
丈夫发现妻子手机上暧昧短信。妻子红(化名)与丈夫伟(化名)于1990年确定恋爱关系,1996年8月21日登记结婚。1998年他们的儿子出生了。从1990年到2002年这长长的12年间,妻子红与丈夫伟的关系一直很好。一条短信的出现,打破了这个幸福家庭的平静。
2004年10月6日国庆节期间,丈夫伟在妻子的手机上发现了这样一条信息:“红儿,今天忙么,睡午觉了吗,想我吗,我很想你。”看到这条短信后,丈夫顿时&...
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考虑两个标准: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即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视为共同债务。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视为共同债务。
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普遍存在取证难的问题,如何分配双方的举证责任变得至关重要。
玩家是消费者,相对服务商是弱势的,玩家一旦丢失网络虚拟财产,根本无法判断自己的网络虚拟财产的灭失是由于服务商的过失操作还是服务商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因此,根据公平原则,服务商基于技术、人力、财力、游戏运营控制上的优势,应当对其自身不存在游戏维护、管理上的过错而承担举证责任,若举证不能,应当推定服务商存在过错,承...
王某诉与李某离婚一案中,牵涉到一笔3万元的贷款问题双方纠缠不清。原来,此笔贷款是因王某出交通事故自已负主责并且受伤,因无钱治伤和赔款,向银行贷款3万元,其中1万元用于自已治伤,另2万元用于赔款。现双方因感情问题,王某起诉与李某离婚,庭审中双方对此笔贷款应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各执已见,王某主张此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因自已出事故所贷款,应属夫妻共同债务;而李某则主张此是王某个人事故责任贷款,所贷款并非家庭生...
电子证据的取证规则、取证方式都有别于传统证据,传统的证据收集手段、认证都不能完全照搬使用,因此,网络犯罪中证据的提取、固定有一定难度。尽管如此,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利用电子证据自身的特点,可以进行取证,为案件的侦破提供帮助。
(一)电子证据的一般取证方式一般取证,是指电子证据在未经伪饰、修改、破坏等情形下进行的取证。主要的方式有:
1、打印。对网络犯罪案件在文字内容上有证明意义的情况下,...
刘某和王某经法院判决离婚,一年后刘某得知:王某在其离婚前两个月打给陈某一张欠条,该欠条可能是王某为离婚时多分财产而要求其朋友陈某共同伪造的。此债务法院判决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刘某王某两人共同承担。如果该笔债务确系王某为离婚时多分财产而故意伪造,请问:刘某和王某的离婚判决已经生效一年多,刘某还能否再诉请法院要求退还王某多分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离婚后,另一方发现一方有伪造债务企图侵占...
2002年4月1日生效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对当事人一、二审举证责任及规则作了一系列祥细规定,但对民事抗诉程序检察机关的举证责任及规则仅是作了简单规定,审判实践中不易于操作,常会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因此,笔者试就此作一些粗浅探讨。
一、明确民事抗诉程序检察机关举证责任及规则的意义。
1、规范民事抗诉程序检察机关的举证责任及规则是审判方式改革发展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