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女士和罗先生原本有个令人羡慕的家庭:两人是大学同学,毕业后结婚、生子,工作几年后也都成为单位的骨干。然而,美好的校园爱情未能经受住生活琐事的考验,2012年12月,因性格不合,沈女士与罗先生人协议离婚。双方约定五岁的儿子由沈女士抚养,罗先生每月承担抚养费1000元至儿子十八周岁。2013年底,沈女士听说罗先生已晋升为单位的财务总监,年收入增加至十几万,便要求罗先生增加儿子的抚养费。在与朱先生协商未果的...
夫妻协议离婚时,男方自愿放弃两个女儿的抚养权,由身患残疾的女方抚养。三年后,男方诉至法院,要求变更两个女儿的抚养权。近日,东兰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2011年,陆东升与陈丽芳经调解达成离婚协议:双方的两个女儿小梅、小云由母亲陈丽芳抚养,陆东升每月支付给两个小孩600元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及其他费用由双方各负担一半。离婚后,小梅、小云一直随母...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老百姓愿意将钱存入余额宝或理财通,基层法院也创新探索将执行方式扩展到时下风行的网络支付工具。近日,深圳市福田区法院通过支付宝“扫一扫”功能,成功执结了一起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申请执行案件。
据了解,该案的申请执行人(女)与被执行人于2011年在福田法院调解离婚,女儿由申请执行人抚养,被执行人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一直以来,被执行人均按期支付抚养费,但2014年2月至6月,被执...
导读: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那么2014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及标准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
1、超生的;
2、符合生育政策,...
摘要:近日,在宋国市一离异父亲因不给付女儿的抚养费,被女儿告上法庭。父亲称另有隐情,自己患重病,实在无钱给。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离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数额需要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这三个方面的因素。
事件:校门口举牌求女儿关注
9月17日上午,宁国市区一高中门口,杂货店的李女士见一男子与身边女士激烈争吵。 “女的...
摘要: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一、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如何计算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育费的...
一般是按月支付,比如在几月几日前在探视孩子时支付,或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一般来讲,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法院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是不大的。
离婚案件中,公告离婚案件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为提高审判质量,笔者对公告离婚案件进行了调查分析,现就如何审理好此类案件谈几点看法。
一、公告离婚案件增多的原因
公告离婚案件是指一方当事人外出下落不明,另一方当事人诉讼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经过立案审查发现外出当事人下落不明满两年,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法律文书,公告期满后,下落不明当事人仍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缺席审理并作出准予或不准离...
要求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基本上都是在夫妻双方离婚时或离婚后才产生的,而在婚姻存续期间,由于夫妻双方财产为共有财产,是否能要求不尽抚养义务的一方支付抚养费?最近,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遇到了这样的案件。
2008年5月1日,王女士与李先生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结婚。婚后一段时间,双方感情尚可。2009年4月9日,王女士在常州市妇幼保健医院顺利产下一名男婴。李先生和其家人在王女士生下儿子后,便开始冷落王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