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3月20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完善抚养费制度的建议
对子女抚养费给付进行立法时,大多数国家采纳了“子女最佳利益原则”。对子女最佳利益原则,J.沃尔夫作了详细的解释,他认为最佳利益的标准是能够使儿童在健康和正常的状态下,增加发展身体、新智、道德、精神和社会各方面的机会和便利。我国在处理抚养费问题时,应把子女最佳利益原则贯穿于各个环节,以更好的保护子女的利益。针对以上几点立法缺陷,提出以下几点完善意见:   1、对抚养费的给付数额,应根据子女...
离婚子女抚养费变更的三种情况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
非婚生子状告生父获3.8万抚养费
半岁多的李平(化名)在大人的怀抱中已会呀呀学语了,可因为是非婚所生,生父李某拒绝给付抚养费。在多次索讨无果的情况下,李平由其生母刘玉代理,将李某告上了法庭。近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某给付李平抚养费3.8万元。 2002年底,刘玉和李某在某单位工作时相识,不久双双坠入爱河,后刘玉怀孕并生下李平。李平出生后,刘玉和李某因感情破裂而分手。刘玉多次找李某索讨小孩抚养费,但李某均借口小孩出生系违...
离婚需要支付成年精神病子女抚养费吗
  离婚需要支付成年精神病子女抚养费吗?   婚姻法规定,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因此离婚后需要支付成年精神病子女抚养费。   离婚诉讼中子女为精神病人的,其合法权益应受到社会的重视和法律的保护,精神病患者是弱势群体,应给予患者足够的人文关怀,从政府、社会和法律层面对他们多一些尊重、关爱和善待。同时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应当自觉担...
离婚父/母耍赖,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
不给抚养费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夫妻离婚,子女的抚育费应由离婚的双方共同承担,不直接抚育子女的一方,应按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中确定的数额按时、足额支付,不直接抚育子女的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中确定的抚育费,直接抚育子女的一方或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被抚育的子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不直接抚育子女的一方认真履行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书确定...
可以主张额外大额子女抚养费用吗?
  1、如何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   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
离婚后社会抚养费仍应共同分担
  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缴纳的社会抚养费,是否有权向另一方追偿?近日,宜兴法院对一起夫妻离婚后的社会抚养费追偿案件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由其垫付的社会抚养费3000元。   女子王某于2009年与男子方某相识恋爱,于2010年7月生育一子,后于2012年5月补办了结婚登记。婚后,王某发现方某经常在外赌博且屡教不改,遂于2013年12月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后经法院调解,两人协议离婚,儿子由王某负责抚养,方某承担抚养...
不离婚只要丈夫付抚养费 行吗
  丈夫不履行抚养义务,不愿离婚的妻子无奈之下起诉至法院,要求丈夫支付孩子抚养费。妻子的诉请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呢?记者昨天从福建省高院获悉,龙岩连城县法院日前审结了这起少见的婚内起诉抚养费纠纷案件。   据了解,2012年夏天,罗某与李某相识,双方很快确定恋爱关系。2013年8月,双方正式登记结婚,同年12月份,生育一女。后夫妻双方在生活中经常发生争执,丈夫李某还经常殴打妻子罗某。   2014年9月,伤心欲绝的...
子女抚养费纠纷案件 当事人多存在认识误区
  2012年,房山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审理各类民事案件272件,其中,涉及子女抚养费纠纷的案件92件,占案件总数的33.8%。房山法院经过调研分析后发现,在诉讼活动中,由于当事人对相关法律知识不熟悉,加之双方的立场和诉讼目的不同,造成了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费问题存在多种认识误区,从而增加了子女抚养费案件的审理难度。   误区一:抚养费的数额经法院判决之后,就不能再要求增加了   2006年,李伟和钟红经法院离婚,法院...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