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先生离婚后,将其应抚养的儿子扔给父母,不闻不问,父母一气之下将徐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其给付为孙子垫付的抚育费,日前,南汇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徐先生应给付父母为孙子垫付的二年抚育费共计7200元。
徐先生与前妻于1995年12月登记结婚,1996年7月生育一儿子。1997年10月,因双方感情不合在法院的主持下调解离婚,儿子随徐先生共同生活,由前妻一次性给付儿子抚育费3万元,此款已经履行交付给徐先生。但双方离婚后,...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患有重病妻子向丈夫索要扶养费的案件做出判决,判决丈夫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 屈某与孙某于1979年结婚,婚后生育二个子女。屈某于2009年5月突发脑溢血,至今生活不能自理,而作为丈夫的孙某确对患病的妻子不管不问,不尽扶养义务。屈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孙某承担扶养义务,每月支付生活费、治疗费每月2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
林婷婷与郭天荣夫妇在2006年8月协议离婚,两个月后双方就儿子的抚养及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重新约定。儿子暂随林婷婷生活后,郭天荣托同事用异地存现方式支付儿子4个月抚养费12000元。但依照与林婷婷协议约定,郭天荣尚欠儿子生活费4.4万元、学费和寄宿费、学校生活费3万元,于是林婷婷起诉到法院。
法庭上,郭天荣辩称没有支付钱款是因为林婷婷不让自己探视儿子,做父亲的权利义务不对等。再说,儿子生活费和教育费...
十年前,一对男女相爱并偷食禁果;十年后,在男子即将与她人结婚时,该女子以女儿的名义将男子告上法庭,请求女儿的父亲给付女儿抚养费。日前,经辽宁省凤城市人民法院调解,被告李某与原告蔡某达成协议,由被告每月给付女儿抚养费300元。 1996年,住辽宁省凤城市的蔡某与李某相识并相爱,由于感情的升华,俩人偷食了禁果。蔡某怀孕后,执意不肯堕胎,为此两人经常发生争吵,加之李某父母的极力反对,导致双方分手。在分手时...
一、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二、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三、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一方收入工资额无法确定,如何计算离婚子女抚养费?可按其一定时期的平均收入计算,然后再按照20%~30%的一般原则来计算,当然还要考虑到双方的生活水平。如果他不愿给付抚养费,你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医疗费、生活费。离婚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并正式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后生效,离婚协议书中条款若有违反法律和社会公益的,该条款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
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如何支付抚养费?
根据司法解释,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依据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
根据1993年11月3日颁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故分为如下情形: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
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问题的关键是怎样保护子女身心的健康成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1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对离婚后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需负担的子女抚养费该如何确定,司法实践中如何裁决,殊值探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承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