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1月20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孩子抚养费的支付
  夫妻离婚后,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给付责任,是基于他们与子女之间的人身关系而产生的。从性质上讲,不同于一般的债权债务关系,原确定的给付抚养费的数额,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而适当变更的。因而第30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的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是因为,原来确定的抚养数额,一般都...
抚养费支付标准及支付方式
  1、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
执意生下脑瘫儿引发抚养费官司
  沈先生和蒋小姐未作婚前检查,闪电结婚。蒋小姐明知患有双子宫双阴道的先天疾病,不顾丈夫反对,坚持生下先天畸形脑瘫儿,由此引发抚养费官司。日前,徐汇法院一审判决,沈先生应补付脑瘫儿诉前抚养费3238元,此后每月给付抚养费1000元,至18周岁时止。   2005年4月,沈先生与比他小10岁的蒋小姐仅认识25天就登记结婚。由于未做婚检,蒋小姐怀孕后才被查出患有双子宫双阴道的生殖系统疾病,孩子是畸形的概率很大。沈先生...
同居期间所生子女抚养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是相同的,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同样适用于非婚生子女。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因血亲形成的,所以无论父母方是合法夫妻,还是非法两性关系所生子女,在权利义务上都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我国《》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可见,我国法律对非婚生子女的保护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男女双方由于主观或客观等因素关系,...
生父先付两年抚养费
  亲生父亲不肯尽,未领的母亲作为兰兰(化名)法定代理人,把兰兰的父亲告上法庭,索要15万抚养费(详见本报5月11日报道)。昨日,厦门市海沧区法院一审判决:兰兰父亲应支付兰兰自出生至起诉时的抚养费7250元(按每月250元计算)。   法院认为,被告作为亲生父亲,对原告负有法定抚养教育义务,应支付原告相应抚养费。原告出生后一直由母亲抚养,被告应支付原告自出生至起诉时的抚养费(从 2003年12月至2006年4月)。鉴于被告在庭...
离婚子女一般抚养到多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释(一),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一般情况下,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   (1) 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2) 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对于非因以上的情况,父母对于十八岁以上的孩子,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
夫妻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谁买单?
  2002年,王先生和孙女士经人介绍相识后结婚,次年生下女儿雯雯。夫妻俩感情还不错,但是孙女士和婆婆的关系一直不太好。2005年,王家老房子拆迁,分得一笔拆迁款,这原本是件好事,可就为了这个,婆婆和孙女士起了争执。孙女士认为既然有钱了就买两套房子,可以和老人分开住,这样矛盾少些。但是婆婆就是不答应。这一来二往,话不投机半句多,两人的婆媳关系彻底搞僵了。而王先生偏袒母亲的那种态度让孙女士心都凉了,于是...
能要求父母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吗?
  离婚后子女的福利保障问题,一直是离婚立法中较为重视的议题。虽然法律规定了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孩子都能适时地得到抚养费,子女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之间的抚养费纠纷时有发生。   【案情介绍】刘女于2004年4月10日出生,是刘某和杨某的非婚生孩子。其在出生后一直由母亲杨某抚养,在广州市生活。2005年4月14日,刘女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其父刘某支付其自出生...
关于子女抚养费负担的相关法律规定
  依据指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0、父母双...
关于协议一方不负担子女抚养费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时协议一方不负担费,经过若干时间他方提起要求对方负担抚养费的诉讼,法院如何处理的复函   1981年7月30日,最高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1年6月6日关于处理抚养纠纷中两个问题的请示收悉。   第一个问题。据你院来文所述,男女当事人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对孩子抚养问题,当时以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不负担抚养费达成协议,过若干时间(如一、两年)后,抚养孩子的一方...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