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2008年2 月,周某(女方)与王某(男方)自由恋爱,双方于2009年结婚,2010年育有一子王甲,后周某辞去工作照顾孩子和家庭。夫妻两人2012年订立财产协议,约定:涉案财产中的三套房产归周某所有(第一套房为王某婚前购买,登记在王某名下,贷款已还清;第二套房为婚后购买,目前正在还贷,登记在双方名下;第三套房为婚后购买,登记在王某、周某及两人之子王甲名下),对外全部债务王某偿还(包括在银行的剩余贷款)。...
夫妻财产约定制是指夫妻双方以契约形式对婚前、婚后财产的权利进行约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夫妻法定财产制的对称。财产的范围包括积极财产亦包括消极财产(债务)。夫妻财产的权利,包括对财产的占有、使用、管理、收益、处分,以及将来婚姻关系终止时财产的归属等。那么夫妻财产约定改如何写?下文为你介绍。
甲方:×××,男,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ti...
导读:我国新的《婚姻法》首次确立了约定夫妻财产制。《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由此可见,夫妻财产约定有如下几个特征:
第一,约定财产的广泛性。即可以是婚前的个人财产,也可以是婚后所得的财产。在财...
为了给婚姻上道保险,夫妻俩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如果男方提出离婚,则房屋全部归女方所有。谁知,婚后双方因婚嫁形式及小孩的姓氏问题闹得不可开交,男方屡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要求按法律规定分割房产。而女方则凭手中握有的书面协议,要求房屋全部归自己所有。那么,女方能够凭手中的协议如愿得到协议中约定的房屋吗?
2009年5月5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婚作出了终审判决。有协议在手的妻子,本以...
夫妻财产约定制度是夫妻婚姻关系中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夫妻财产约定制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对他们的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占有、使用、管理、收益、处分等权利加以约定的一种制度。其在适用上优于法定夫妻财产制,即只有在婚姻关系当事人对财产无约定或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夫妻财产约定制度体现了现代人对婚姻生活的高度理性,不仅避免了以金钱、财产为筹码的功利性婚姻,而且也是今后解决婚...
网友提问:
我们是去年8月协议离婚的,因为我家庭条件很一般,平时都是靠我一个人的收入维持家庭生活,也没有什么共同财产。当时为了离婚也是每天吵架,闹得家里鸡犬不宁。去了民政局几次都是协商未果。最后被逼无奈,为了不再无休止的争吵下去答应把本属于我父母的房子给她,因为我爸已经去世,所以答应在我妈去世后过户给她,我和我妈及女儿现在有居住权,但我不能带别的女人回家,女儿归我抚养,她不承担任何费用,...
集资房屋私下转让纠纷 集资房屋私下转让纠纷法官提醒: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 单位组织职工集资建房过程中,一些享有集资权的职工考虑到自身情况,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将自己的集资权转让他人,受让方履行相关义务后占有并入住集资房多年,但转让方却在六年之后提出诉讼,欲讨回集资房。10月17日,随着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的送达,一起因此引发的房屋迁让纠纷案尘埃落定,法院判决驳回原...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必不可少的条款目前国家尚未出台二手房买卖的格式合同,一般的二手房买卖合同都是由当事人自己协商议定。与房地产一级市场相比较,二手房市场显得更加小规模、零散、随意、交易主体多样、情形复杂、风险大,正因为如此,买卖双方当事人在议定合同时,就必须极为谨慎,方能较好减少漏洞与风险,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依据我国《合同法》及业务实践,下列内容在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
一...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概念――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责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5、因赡...
一般而言,只要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而变更主贷人,银行一般会同意,并配合办理贷款合同变更手续。但是,有些夫妻贷款周期较长,比如三十年还贷期间,并且每个月还款额较高,比如四千元以上,而变更后的还贷人月工资收入不足贷款金额的二倍,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除非当事人另行提供担保人,或采取其他保险措施。因此,夫妻在协议分割房产前要注意银行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是否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