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近日,一位老大妈来到李沧区法院,情绪激动地要求立案告自己的儿子以便要回自己房子。在立案法官地耐心接待下,老人说清了事情的原委:几年前老人的房子拆迁,老人便把拆迁置换的房子和拆迁费等在子女间进行了分配,其中一个儿子分得了新房,约定老人享有该房的居住权。现在,儿子竟把老人赶了出来,不让老两口继续居住。
据青岛市李沧区法院办案法官介绍,此类由于老人过早分家析产而引发的家庭纠纷呈上升趋势...
上诉人(原审原告)陈燕,女,1970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海南省文昌市锦山镇恒产村人,原住万宁市国营东和农场东风队,现住文昌市锦山镇恒产村。
上诉人(原审被告)张光碧,男,1935年10月8日出生,汉族,海南省文昌市锦山镇上洪村人,文昌市湖山供销社退休职工,现住文昌市锦山镇湖山墟湖华路001号,系张谋的父亲。
上诉人(原审被告)韩月凤,女,1948年2月16日出生,汉族,海南省文昌市锦山镇上洪村人,现住文昌市锦...
导读:分家,顾名思义,把一个家分开,分成若干个家。一个完整的家解体,几个新的家庭成立、诞生。分家,主要是分财产。财产中,主要分固定资产和资金。俗话说:“树大分杈,子大分家。”由此可见,父母主持为子女分家是一种习惯,在以前漫长的时代里,“分家”是常见的现象。下面,就由沪律网小编带您去了解一下分家析产到底有何法律性质:
一、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
对于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
近日,在潮南区法院的调解下,原告朱强顺与被告朱烈钦、朱烈坚父子分家析产纠纷一案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二被告当庭履行大部分欠款。原、被告六年多来视若仇人的父子关系,经过法官教育疏导和耐心调解,终于冰释前嫌,消除积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朱强顺与被告朱烈钦、朱烈坚系父子关系,他们于1999年5月达成分家析产协议:原告朱强顺分得“下山虎”厝一座,被告朱烈钦、朱烈坚分得三幢楼房连带楼后楼地二...
本院于2008年5月14日立案受理了原告{张1X}诉被告{陆0X}、{张1X}、{张1X}、{徐2X}分家析产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孙正新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与被告{陆0X}系父子关系,{陆0X}与{张1X}系夫妻,被告{张1X}是他们的儿子,被告{张1X}、{徐2X}系夫妻。现原告要求将持有的沪集宅(浦93)字第0500079号上海市农村宅基地使用证上登记的南面两层楼房二上二下和北面的棚舍平房三间进行析产分割。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
A某与Z某原为夫妻,2005年经法院判决离婚。婚姻存续期间以近60万元购置本市x区xx路xxx弄xx号的别墅一套,房款均以支票转账方式支付,支票的出票人为第三人上海xx有限公司,分三次支付。该房屋登记为A某和Z某共同共有。第三人公司系Z某与其母出资设立。离婚时,该房屋权属未作分割,2006年A某委托律师代理析产诉讼,上海xx有限公司以第三人名义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诉争房屋权属归其所有。经A某申请,法院委托有...
我镇居民张某老夫妇及其两个子女共同共有两处房地产,但只有其中一间取得了权利证书。鉴于张某及其中一个儿子已相继去世,婆媳之间就继承分割房地产引起诉讼。法院于2007年审理后认为未具备分家析产的条件,故仅判决处理已取得权利证书的那间房产继承权归属。但由于另一处未取得权利证书房地产长期由媳妇、孙女二人居住,且属危房,亟需重建,以致婆媳之间再就分割房屋事宜的纠纷,一直未能解决。
年初,小榄镇司法所在...
俗话说:“养儿防老,有备无患。”可谢某夫妇却因“一碗水没有端平”,引发了四个儿子拒绝尽赡养义务的闹剧。日前,区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赡养案件,及时化解了矛盾。
家住杨村乡某村的谢某夫妇现已年逾七旬,早在2003年9月,两老为考虑日后的生活,邀请亲属早早立下分家协议,将其一生积累的两幢房屋(一新一旧)和家具等财产分割给四个儿子。协议约定:新房屋一幢归老大和老二所有,老四因需建房旧...
上诉人李媛雁因与被上诉人张劲涛分家析产纠纷一案,不服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06)西法民初字第177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子2007年2月7日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依法报请本院院长延长本案审限三个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判决确认:原告张劲涛与被告李媛雁原系夫妻,1997年12月1日登记结婚。1999年6月2日,双方以被告李媛雁名义购...
导读:俗话说,树大分枝,儿大分家。子女长大成人,特别是成家后一般都会分开另过,有的则是家庭成员之间有矛盾不愿共同生活,有的则是父母过世后,兄弟之间的分家,这样自然就会涉及分家析产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说,如何看待分家析产行为?
不论是长辈给晚辈们分家析产,还是兄弟间的分家析产,由于牵扯到经济利益问题,有的处理得好,有的则由此引发矛盾和争执。因此,分家析产时应注意如此几个事项:
一、是要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