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为了偿还赌债,私自将门面房卖掉,妻子发现后诉之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4月25日,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被告欧某与被告何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陈某与欧某于1983年9月20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04年6月15日,欧某向道县市场服务管理中心购买座落在道县道江镇营江路新农贸市场一层门面房一间。
陈某之夫欧某赌博成性,欠下大量赌债。为了偿还赌债,2005年11月8日,欧某与何某一起到道县...
(1)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的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清偿。 (2)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案情】
张某和王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05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家庭各项收入均由张某保管和开支, 2007年7月,王某因做生意向张某支取57000元,并在王某的要求下向王某立下借据一张,写明今借款人民币57000元,借款人为王某,借款时间为2007年7月6日。后因双方性格差异很大,争吵不断,2009年1月,张某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王某偿还其欠款57000元。
【分歧】
对本案的处理有三种不同意见:...
丈夫生前借款给他人,经多次追索,均未能将借款收回。丈夫亡故后妻子作为财产共有人和继承人,继续向债务人黄某追索借款仍遭拒绝。近日,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黄某向原告徐某某偿还借款10000元,并按约支付利息。
2003年,应被告黄某的请求,原告徐某的原丈夫刘某为被告向某储金会借款7000元作保证担保,借期为二个月,月利率3%。因被告在借款到期后未偿还,刘某于2004年2月代被告偿还了储金会借款本息10...
原告:周女士,某个体美容院老板。
被告:孙某及孙妻周某,与原告周女士原系朋友关系。
1999年10月,孙某称做生意急需用钱欲向周女士借款8万元,周女士担心其拿去作赌资,便要求孙某夫妻二人共同来借款并提供财产担保,孙某便拿房产证作抵押,前去周女士处借款,孙妻虽未同去,但孙某带来妻子的印章,加盖在其出具的借条上,并签上了自己的姓名。到期后孙某拒不还钱并避而不见,周女士找到孙妻,孙妻却称不知此事,...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一般法院怎么判决?如果要离婚,针对共同债务的分割,一般是在离婚的时候提一并出来。但是并不是当事人所提出的债务就属于共同债务,这个需要法院依法来认定,然后再判决。一、那么怎么认定共同债务呢?
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的理解与认定。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清偿的顺序为:首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其次,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时,以各自法定个人所有或约定个人所有的财产予以清偿,以保护其债权人的利益。如果没有夫妻个人财产或个人财产不足时,方可以承诺日后清偿。 如何由夫妻的个人财产加以清偿或承诺的比例首先由夫妻进行协商。协商可以在调解过程中进行,也可以在其他时间地点进行。由人民法院将协商的结果记载在调解书中。 在夫妻双方协商不成...
民法中的债依据债务关系的当事人约定或者依据法定产生,享有权利的一方称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一方称为债务人。按照债务承担,债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属于由夫妻承担连带责任的连带之债,也就是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由夫妻共同来归还,即使在夫妻离婚后也由夫妻共同归还。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这些...
夫妻在离婚时,因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未作处理,或者在离婚后产生的因原财产处理、子女抚养所负的债务,形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那么,哪些是离婚后的共同债务呢?
具体情形如:(1)离婚时双方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负债务作出处理,离婚后债权人主张权利的;(2)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虽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但离婚后债权人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
丈夫背着妻子向人借了20万元外债,离婚后,因无力偿还,被债主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还把他前妻作为第二被告。那么,这笔钱究竟该怎么还呢?近日,余姚法院给出了答案,一审判决认定该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不用承担偿还责任。
2008年8月30日,被告张某向原告毛某借款2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约定在2009年1月15日之前还清。但张某到期并未归还借款,多次追讨无果后,毛某于今年6月24日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