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丰台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夫妻”债务纠纷案。 七年前,张文和沈琪经人介绍认识,两年后两人结婚,婚前,沈琪曾借给张文15万元帮助其做生意。之后,张文给沈琪出具了借条,承诺2006年12月31日前还清。张文陆续还了一部分钱给沈琪。2008年10月,两人离婚,但此时张文还差5万元没还清。 沈琪将张文诉至法院,要求还清借款,并支付4000元利息。张文辩称,他确实欠原告5万余元,但他和沈琪原系夫妻关系,他认为既然两...
丈夫逝前立据向他人借款用于家庭生活,丈夫逝后,债权人向妻子索要未果,遂诉将立据人妻子告上法庭,要求其偿还该借款。8月27日,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判决立据人妻子偿还借款。
2009年3月5日,杨某立据向张某借款5000元,用于家庭生活。2010年2月9日杨某因病去逝,所借张某款项未能偿还。后张某向杨某妻子胡某索要该款,遭杨某妻子胡某拒绝,张某无奈遂将胡某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被告胡某的丈夫向原告...
日前,房山法院受理了一起债权人状告债务人及其前妻、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债务人无偿赠与前妻住房的案件。
据原告高飞(化名)称:他和李豪(化名)本是好朋友,一直有业务上的往来。2003年开始,李豪陆续从高飞手上借了30余万元的钱,同时还向高飞出具了一份欠条,内容为:李豪向高飞借款35万元,并自己的一套房屋作为借款担保,如果到期不还,愿用这套房子抵款。后来,高飞曾好几次找到他,要他尽快偿还借款。但是李豪却...
本网认为真实的案例更能形象的说明和解决问题,请您参考以下案例: 朱某某、张某某原系夫妻。1995年8月30日,两人向史某某借款3万元。1998年12月21日,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协议将欠史某某的3万元债务归朱某某偿还,但未征得史某某的同意.此款经史某某多次索要,朱均无力偿还为由拒付.为此,史某某诉到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古塔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遂判决朱某某、张某...
当已确认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应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在执行实践中,常常出现共同债务未清偿前,共同财产已分割的情况。 (一)对外共同债务纠纷法律文书生效前,夫妻双方已离婚的。有人认为,在共同债务未清偿前就分割共同财产,不管通过何种途径,都有逃避共同债务之嫌,因此主张撤销登记机关的协议离婚登记或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原生效的法律文书,以保证共同债务纠纷案件将来得以顺利执行。本网认为,无论登记机...
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最为集中的体现夫妻离婚的过程中,一种是在夫妻离婚时进行划分,这种情形又和夫妻采取的离婚方式有关系,如果夫妻是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则夫妻双方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债务,当然这种约定本身,对债权人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如果夫妻是在法院提起离婚,依据婚姻发第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近日,郑女士接到一起来自前夫前女友的起诉,要求她连带偿还28万元“债务”。原告是郑女士前夫的前女友,她在起诉书中说,郑女士的前夫是在离婚前写的借条,因此,这笔借款应该算是夫妻共同债务,郑女士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郑女士说,她根本就不知道丈夫有这笔借款,也不知道他有这么个前女友。怎么能让她来偿还这样一笔莫明其妙的借款呢?前些天,海沧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离婚之前前夫借下“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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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
一、夫妻个人财产不得分割。
二、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男女平等和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夫妻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分割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四、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家住塘沽贻成尚北的张女士因感情问题近日和丈夫舒先生协议离婚,然而结婚期间一笔7万元的借款到底该不该由两人共同承担却起了争议。“钱是他当年引起交通事故需要赔偿另一方时借的,在那起事故中责任人是他个人,而且钱也不是用在家庭生活上,怎么能算作夫妻共同债务?”
原来,张女士提的这笔7万元的借款是一年前舒先生在一次由自己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后所借,其中有5万元用于赔偿交通事故中另一方损失,而剩下的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