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吴某与李某经人介绍相识三个月后,于2008年12月登记结婚。婚前吴某给付李某彩礼4万余元,2009年5月吴某起诉要求与李某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5万元,法院判决驳回后,2010年2月吴某再次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5万元。李某认为彩礼是给了,但具体多少不清楚,只承认父亲给了自己2万元,现在不同意离婚,如果法院判决离婚,不同意返还彩礼,吴某应给予其经济帮助6000元。
审判:
法院认为:吴某与李某婚前感情...
本是江西省会昌县农村青年胡清华和肖素华结婚的日子,但就在这一天,28岁的胡清华拿起斧头砍向了22岁的肖素华。肖素华成了地下的冤魂,胡清华进了拘留所,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是“彩礼”使这对就要走向婚姻殿堂的新人成为阴阳两隔。
胡清华和肖素华是在广东打工时相识相爱的。按照家乡的习惯,必须回家在双方父母的操办下,举行婚礼后方可算作正式夫妻。要经过这一关,必须完成肖家父母送给胡清华家一张...
摘要:婚约和彩礼是民间老百姓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涉及千家万户。因婚约和彩礼引发的纠纷也是正常的民事纠纷。婚约和彩礼的意思表示内容很丰富,且各地情况又千差万别。《最高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对婚约和彩礼问题进行一刀切。我们通过对婚约和彩礼问题以构建和谐社会的视角,“以百姓视角,以专家眼光”, 重新检视后,认为该条司法解释,既与法理不通,又与民情不合,建议作原则修改。 关键词:婚约...
彩礼纠纷诉讼,诉讼主体该如何确定呢? 在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具 体问题的解释中,只是说“给付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那么这里所说的给付方是否包括当事人的父母呢?实际生活中,婚约彩礼的给付、接受,一般不是在婚约双方当事人之间直接发生的,往往是一方父母或亲属通过婚姻介绍人给付另一方父母或亲属。因此如果诉讼主体只列男女本人,往往不利于这类纠纷的解决。从原告角度看,给付的彩礼是家庭共...
婚内财产协议生效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第二款同时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这种约定类似于国外婚姻制度的夫妻财产契约制。在我国婚姻家庭生活中,越来越多的夫妻因各种原因,将婚内财产作一个约定,这种...
结合2011年实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关于夫妻婚前婚内个人所有的房屋,不管是房屋的全部还是部分,只要是属于一方无偿给予另一方的,就被认定为是赠与。只要是赠与,就不管其性质是否属于夫妻财产约定,一律适用《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没有特殊情况,在过户或者加名之前赠与方就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
通俗点就是,对妇女同志来说,丈夫写给你的那张“我名下房产归女方所有”、“我名下房...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夫妻可以对夫妻财产进行约定的。夫妻约定财产制有哪些效力?主要体现在哪里?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主要包括约定财产制对法定财产制的效力、约定财产制的对内效力等。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法律效力。
现行《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适用本法...
夫妻财产约定的财产范围:
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协议离婚时,男方听到对方口头承诺“要与孩子过一辈子,不再找了!”,便认定为买断对方不结婚,自愿将房产给了女方。现女方找对象并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时,便以自己受欺骗为由进行抗辩,能否得到支持?2015年1月5日,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婚后财产纠纷进行了公开宣判,对被告辩解不予采信,并判决位于大庆高新区博学大街东的原夫妻共有的房屋一栋归原告杨某所有。
原告杨某与被告柴某经他人介绍相...
导读: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财产约定。因此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财产约定进行分割。没有财产约定的情形,则按照婚姻法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规定进行分割。那夫妻财产约定如何才有效,夫妻财产约定与离婚协议有何区别,夫妻财产约定可以反悔吗?
夫妻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