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一起因协议离婚时一方放弃分割共有财产而引起的撤销权诉讼。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借款并以双方共同所有的房屋作抵押,债务人因离婚协议放弃分割除日常生活用品外的其他共有财产,致其到期债务无法履行的,债权人享有撤销权。本案判决对于保障债权人依法行使撤销权,制止债务人逃避履行义务的行为,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案情简介】
上诉人(原审被告)董红伟与原审被告郭长德原系夫妻,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案例]
2005年,苏某因经营及建房需要向冀某借款5万元,后苏某无力还款,冀某诉至法院。苏某被判归还冀某借款本金及利息计64400元。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查封了苏某的房屋,案外人杭某提出执行异议。经审查,苏某与杭某于1990年登记结婚,2009年双方在法院协议离婚,双方约定:以苏某名义建造的房屋归杭某所有,其他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析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
经常遇到协议离婚后第三人提出要求偿还债务的问题,所以有必要进行说明: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采取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两种形式。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法定财产制,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按照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我国《婚姻法》第41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的所负的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
2、虽不属于家事代理,但根据债务人配偶的行为,可以推定出其配偶知道该债务存在并实际予以认可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虽不属于家事代理,但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有关的,根据婚姻法理论,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是否与夫妻共同生活有关,应从债务设立的目的、债务设立的正当性、债务与家庭生活的关联程度、债务利益的去向及用途等方面来判断。
4、不属于家事代理,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根据债的相对性...
夫妻离婚时在所离婚前所欠的货款归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据悉,在2008年至2009年期间,王刚在经营饭店期间,在李伟粮油商店赊欠粮油款22500元。 2009年7月13日,王刚给李伟出具了22500元欠条。但后经李伟多次催要,王刚都以效益不好为由未偿还货款。最终,李伟将王刚夫妻告上法庭,要求给付货款22500元,但王刚的妻子张红称,她与王刚已离婚,此笔欠款是王刚个人所为,不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查明,张红与王刚于2009年12月2...
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实施一周年后,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解释 (二)”共29条,自明年4月1日起施行。该解释除对人民法院审理同居关系、无效婚姻等案件时的一些具体操作性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外,重点放在夫妻财产分割 及夫妻债权债务问题处理等方面。该解释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历史上首次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大量吸纳公众意见之后出台的司法解释。昨日...
原、被告在诉讼过程中达成债权转让协议,法院应否通知被转让债权的债务人参加诉讼?
我院在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经主持调解,原告施某与被告林某达成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被告林某将其对债务人黄某的债权转让给原告,以免除被告林某对原告施某的债务。对此时应否通知黄某参加诉讼,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法院不必通知债务人黄某参加诉讼,因...
验资单位对多个案件债权人损失应如何承担责任?
1997年12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50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1月13日公布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验资单位对多个案件债权人损失应如何承担责任的批复》,是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具体内容为:
你院《关于验资单位对多个案件债权人损失应如何承担责任的请示》(川...
锦州市的张先生与李女士于2000年结婚。婚后张先生染上赌博恶习,欠下大量赌债。为了偿还赌债,张先生瞒着小李向朋友王某借款10万元。最后,李女士对张先生赌博的恶习忍无可忍,与其离婚。可没过多久,朋友王某找到李女士,声称其前夫张先生在他们离婚前借了他10万元钱至今未还,并要求李女士还款。李女士告诉王某其与张先生已经离婚,让王某找张先生去要钱。王某称,钱是在李女士和张先生离婚前借的,应为夫妻共同债务,李...
夫妻在离婚时,因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未作处理,或者在离婚后产生的因原财产处理、子女抚养所负的债务,形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具体情形如下:
(1)离婚时双方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负债务作出处理,离婚后债权人主张权利的;
(2)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虽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但离婚后债权人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的;
(3)离婚后因就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