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权?当出现协商不成的时候,我们应当怎样处理夫妻共同债权?本文沪律网网提供了两种处理夫妻共同债权的意见,到底我们应当才取哪一种意见呢?以下是沪律网网婚姻法律小组提供的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权的具体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具体意见》)第二条第(5)项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概念――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责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5、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的《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中(简称《解释三》),其中规定了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离婚时借款的一方可按照协议给予另一方实际借款数额的一半等内容,首次对夫妻间债务处理进行了明确。
离婚时妻子要丈夫还欠款
近日,律师向记者介绍了一个案例。40岁的林辉(化名)一直在外经商,最近与妻子李欣(化名)闹起了离婚,谈及...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又包括哪些呢?
最高人民法院在上述意见中又明确,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笔者结合实践,对夫妻离婚时共同债务的清偿略陈管见。
一、强调清偿债务的前置性
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既可以是货币,也可能是财物。审判实践中,以共同财产中的货币偿还债务或以同品种、同规格、同质量、同数量的财物偿还债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财产分割,财产分割协议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
经营性债务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出于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四十三条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这一规定为正确认定经营性债务提供了法律依据。
但在审判实践中,夫妻双方或一方为...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下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抵押权人或其他担保物权人在破产还债案件受理后至破产宣告前请求优先受偿的,应经什么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 债权人就其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享有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人或者其他担保物权人在破产还债案件受理后至破产宣告前请求优先受偿的,应经人民法院准许。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权的价款...
诉讼中债权人放弃追究担保人的担保责任,应如何处理?
我院审理的一起债务纠纷案件,原告金某(债权人)要求被告程某(债务人)偿还到期的借款。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主动放弃追究担保人俞某的担保责任,而被告程某又无偿还能力。对此有两种意见:一种是原告金某放弃追究俞某担保责任的行为有效,应责令被告程某分期偿还借款;另一种是担保人在担保的债务没有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