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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试点遇冷 业内称孤寡老人较为合适
发布时间:2017-07-21 02:2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04 ℃

  8月26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北京市西城区等42个地区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其中包括西安市。根据通知,试点主要包括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强化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创新养老服务供给方式,培育养老服务产业集群,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以及强化养老服务市场监管等。这意味着,西安养老产业将面临着新的机遇。那么,“以房养老”是否会进入新的阶段?

  西安“以房养老” 收益如何

  据西安市房屋管理网测算:张奶奶拥有一套80㎡的房子,按照西安平均房价7000元/㎡计算,价值约56万元。

  如果张奶奶将这套房产用于“以房养老”,那么可以有两种方式。第一种,将房产抵押给银行,那么,张奶奶的贷款金额大致为,房价56万元的60%,也就是可以贷33.6万元,贷款十年,张奶奶每月约有2800元的收益。

  第二种,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那么张奶奶的贷款金额大概是56万元房价的70%,也就39.2万元。保险公司以房养老并没有时间限制,可一直到张奶奶去世。因此,保险公司在39.2万元中扣除掉自身费用,并结合未来的利率水平、通胀水平、经济运行状态等因素,给出一个标准值。如果以20年计算,大致估计张奶奶每月有1600元左右的收益。

  “以房养老” 试点遇冷

  6月底,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确定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率先开展试点。目前,这四个地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已施行一个多月,市场反应差强人意。不但市民兴趣不高之外,就连保险公司也显得小心翼翼。目前,市场上仍无一家保险公司推出以房养老保险产品,而上报“以房养老”方案的险企,只有幸福人寿一家。

  效果不理想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为规避市场风险,针对“以房养老”的群体挑肥拣瘦,设置的门槛过高。参与以房养老本人,须年满55岁,累计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抵押住房评估价值的60%,且每个月实际支付的养老金额不超过2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等等,苛刻的规定,导致真正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很少,因此,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得不停办该业务。

  在采访中,不少市民说,之前很期盼政府出台“以房养老”的政策,但是目前“以房养老”看来一时难以实现。首先是大部分市民观念老化,认为“以房养老”会涉及遗产继承与纠纷问题,另外,房屋租金收益与“以房养老”养老金收益比较差距大。

  并不适合 所有老龄群体

  媒体在采访时,同策咨询研究部张某某认为,目前,市场对于“以房养老”的有争议也很正常,这说明“以房养老”的政策,并不适合所有老龄群体。他说:“以房养老”的政策主要适用于两种人群:一种是无子女的孤寡老人,这类人群没有遗产继承或纠纷方面的问题,同时,这些老龄群体没有亲人照料,在年龄大了以后,需要改善生活质量,采用以房养老这样的形式是一种很好的方式。另一类是家中有多套房产,家庭收入也较好,但是子女不能在身边照料老人,这样的家庭对于租金收益不敏感。

  西北大学石教授表示,“以房养老”目前看来,只是养老系统的一种补充,也只适合一小部分群体,传统习惯上老人都会把房产留给子女。石教授认为,“以房养老”把保险和房地产结合在一起,风险管控很重要。风险的关键在于房产的估值问题。如果房价下跌,对保险公司、银行和个人都是一个问题,究竟谁来承担这个损失,还需要制度的完善。另外,对于险资企业来讲,国家出台“以房养老”,保险业就应利用“以房养老”推出新产品,为这些老龄群体提供相关养老服务,把握好“以房养老”试点的先机,抢先占领这部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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