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4月25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赡养义务的履行情况 会否影响遗产继承
发布时间:2017-06-28 18:28: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32 ℃

  我们兄弟二人,哥哥早已成家立业,一直在深圳打工和生活,父亲生病期间,他们从未回家看过,只是偶尔会寄些钱回来。前不久,父亲病故,丧事全由我一人办理。请问,家里的房屋和父亲的积蓄等,我哥哥是否有权继承?又或者我可以比他分得更多的遗产?

  梅州市范律师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你哥虽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未尽扶养义务,只是偶尔寄些钱回来,在你父亲生病和病故时也未回来照顾和送终,而你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所以,分配遗产时你可以多分,你哥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