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4月19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八成再婚老人关心遗产继承
发布时间:2017-06-12 07:12: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23 ℃

  天津市老年基金会与媒体合办、XX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助老维权接待咨询”活动今年前11个月的记录显示,再婚老年人的维权咨询中,80%与处理身后财产继承有关。

  河北区70岁的伍大娘再婚5年,老伴赵某上个月去世。赵某亲生女儿擅自将父亲名下几十万元存款取走。“助老维权接待咨询”活动律师沈雁群说,再婚一方离世,其个人财产成为遗产,若再婚一方生前未留下有效遗嘱及各个继承人无法就遗产分配达成一致意见,任何继承人均无权将遗产擅自处分,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求法院依法分割。伍大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亲生女儿返还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

  罗大娘再婚3年,前不久,老伴孙某去世,未留下遗嘱。孙某的两个子女为父亲再婚前和生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一套房产与罗大娘发生争执。他们认为,罗大娘与孙某结婚时间短,只有权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而孙某婚前个人财产,只能由子女继承。沈雁群律师说,罗某和孙某再婚时间虽短,但不影响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孙某遗留房产是与已故前妻的共同财产,前妻故后遗产尚未分割,孙某及两个子女对该部分遗产有继承权。孙某去世后,其之前应继承前妻的那份遗产转化成其个人遗产,罗某和孙某的两个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均享有平等继承权。

  多数子女不愿父母的财产因再婚而让“外人”继承。律师建议,老年人再婚前或婚后,应请专业律师指导并订立遗嘱,制订遗产分配方案,委托信得过的亲属、有关组织或律师作为遗嘱执行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