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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的孩子能继承生父的遗产吗 ?
发布时间:2017-04-12 13:12: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20 ℃

  小三的孩子能继承生父的遗产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非婚生子女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1、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能加以危害和歧视。”这一法条明确规定了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拥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只要非婚生子女能够有效地证实自己的身份,在对于生父母遗产的继承问题上,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侵犯。通俗的说,即孩子是无辜的,无论其父母双方的关系是否受法律保护,孩子个人的权益,任何人不得干涉侵犯,具体实践中就包括了要求父母抚养、继承父母财产等权利。

  2、非婚生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该法条中所说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所以,在法定继承上,非婚生子女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3、非婚生子女可作为遗嘱继承人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非婚生子女手中持有有效的遗嘱,那么,对于生父母的遗产,可按照遗嘱的具体内容进行分配。

  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有哪些?

  1、法定继承人

  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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