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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变成植物人,迫于家人压力妻子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20-02-15 14:15:45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43 ℃

丈夫出车祸成为“植物人”,妻子不离不弃,但是亲朋好友却劝她再婚,妻子一时纠结不已。上海离婚律师指出夫妻关系来之不易,夫妻双方负有互相抚养的义务,本应互相扶持,迫于生活其他的原因可以调解寻求最佳结果。

丈夫变成植物人,迫于家人压力妻子起诉离婚

2014年,32岁的张某到法院,提起和徐某的离婚诉讼。张某和徐某自由恋爱相识,2010年登记结婚,没想到,结婚不过一年,徐某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此后一直住院昏迷,成了“植物人”。这3年里,张某不离不弃,一直对他悉心照顾。但因为两人没有孩子,家人一直劝她离婚再嫁。迫于亲朋好友的压力,张某提起离婚。不过,这个想法遭到了徐某父母的强烈反对。一边是张某的婚姻自主权,一边关系徐某之后的治疗与生存,为了帮助双方解决问题,法官没有径行判决,而是联合妇联,多次组织双方调解。
在调解中,法官了解到,张某起诉离婚的原因并不是真的要弃徐某于不顾,而是抵不过家庭的压力。对于徐某父母的担忧,她承诺,即便离婚后也会一直照顾徐某,直至徐某去世。
随后,法官和调解员又转而做起徐某父母的工作,引导他们换位思考。经过劝解,二老的态度也渐渐缓和下来。
在最后一次调解时,张某拿出了厚厚一沓明细账目和医疗票据,同时转交了徐某所有的财产。徐某的父母也被打动了,最终同意了双方离婚。调解结案后,法官仍然不定期和张某及徐某家人保持着联系,而张某确实也信守承诺,一直照顾徐某到其去世。

上海离婚律师认为家事案件不同于一般案件,除了讲法,还需要情怀和温度。与处理其他案件相比,家事审判除各方诉争焦点之外,大多亦夹杂人伦事理与案外情感纠葛,更加注重法律框架之下自由裁量尺度的灵活机动,最终的目的是案结、事了、人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
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沪律网提示:夫妻离婚之事关系到双方家庭的事,彼此之间都应该相互体谅,必要时寻求法律帮助予以调解,最终达到双方都想要的结果。本案中,亲人之间应该互相帮助,而不应在丈夫出事的时候弃之不顾。妻子承诺照顾丈夫的行为是得到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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