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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丧失的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08 ℃

继承权丧失是指本来具有继承资格的人因犯有某些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有严重的不道德行为,而丧失作为继承人的资格,不再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基本案情介绍】某家庭有两个子女,哥哥和妹妹,其中... 继承权丧失是指本来具有继承资格的人因犯有某些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有严重的不道德行为,而丧失作为继承人的资格,不再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基本案情介绍】某家庭有两个子女,哥哥和妹妹,其中妹妹有先天残疾。在兄妹两成人以后,父母也先后去世,父亲最后去世。父亲考虑到女儿有残疾,就留下如下遗嘱,把自己和妻子的所有财产分成两份,一份为全部遗产的三分之二留给女儿。一份为全部遗产的三分之一,留给儿子。老人去世以后,儿子收拾老人的房间,发现了这份遗嘱,就把这份遗嘱的两个继承人的名字改了,把三分之二的遗产份额改为自己继承,把三分之一的遗产份额改为妹妹继承。这份遗嘱后来被鉴定机关鉴定为确经篡改过的遗嘱。妹妹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父母的遗产由自己继承,哥哥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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