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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婆的“婚介费” 属于合法收入吗
发布时间:2016-10-02 06:02:12作者: 沪律网浏览量:1,591 ℃

从古至今,都不缺少媒婆这一行业,促成了一桩姻缘,赚取自己应得的利润。可是,媒婆所收取的“婚介费”是合理收入吗?作为一个行业,从法律上来说,为人们所认可吗?最近梁某就因为婚介费的原因,一纸诉状将媒婆告上了法院。

媒婆的“婚介费” 属于合法收入吗

未婚男子梁某,为了找到自己心仪的姑娘,就托村中的媒婆张某寻找合适的女子,并且按照当地的风俗给予媒婆张某2万元的“婚介费”。经过张某的寻找,将一位姑娘王某介绍给梁某,相处一段时间之后,二人喜结良缘。原本是让人羡慕的姻缘,哪曾想,一个月后,王某人间蒸发,找不到她的踪迹。梁某要求媒婆张某退还自己的2万元“婚介费”,张某说,为了找到梁某心仪的姑娘,费了不少的力气,自己赚取的是劳务中介费,收费是合乎情理的,所以不答应退还2万元。梁某一气之下,将媒婆张某告上了法院。

上海婚姻律师指出:对于媒婆收费这个问题,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很多地区的风俗来说,是要给媒婆“婚介费”的,可是,媒婆不应当要求支付报酬,从法律上是说不通的。本案中,媒婆张某介绍王某给梁某,梁某可以采用赠与的方式答谢,但是媒婆要求报酬是说不过去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总则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还规定:包办、买卖的婚姻都属于可撤销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首先要了解到的就是,在农村,法律意识是比较淡薄的。本案中,媒婆张某确实是付出了一定的劳动,可是,他并不属于正规的劳动中介机构,也就是说,收取费用是不支持的。而且,包办、买卖婚姻的行为是对婚姻自由的严重干涉与破坏,在中国,为宪法和婚姻法所禁止。媒婆做的事情是属于擦边球,成就姻缘,男女双方对媒婆进行答谢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明确要求支付报酬,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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