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有效要件是什么?自书遗嘱的订立有什么要求?自书遗嘱的效力是怎样的?
遗嘱的有效要件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
闻女士今年78岁,老伴常年有病,而且患上老年痴呆。我们有两个儿子,大儿子不但不赡养我们,还想来分我们的积蓄和住房, 闻女士想去公证处立遗嘱,能行吗?
赵律师解答:老年人合法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立遗嘱将其该财产由部分继承人或者遗赠给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亲友,其他人不得干涉。老年人可以通过公证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财产进行安排,但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就是立遗嘱人要有民事行为能力,高龄老人可进行行为能力...
本文为您介绍老人在立遗嘱时的一些注意事项,希望对老年人的晚年幸福生活有所帮助。详情请看以下介绍。
一、改变遗嘱观念。
遗嘱不是遗言。许多老人误以为遗嘱是遗言,以为立遗嘱就是自己“差不多了”,要向儿女交代后事了,普遍有较早立遗嘱是不吉利的想法;子女们认为父(母)没有必要交代令人难过的事。其实大可不必这样,这些想法是一种误解。遗嘱是《继承法》规定的一种法律行为,内容以处理遗产为主...
老人立遗嘱,是为了在有生之年处分好财产,免得将来子女闹纷争。然而,由于受各种感情因素的纠缠,老人要在爱情、亲情、友情之间作出财产决断,有时是残酷的:爱情、亲情、友情,究竟孰重孰轻?最近,专家从司法部门了解到老人立遗嘱时应注意的事项,希望能对老人晚年生活的幸福安定有所帮助。
一、改变遗嘱观念。遗嘱不是遗言。许多老人误以为遗嘱是遗言,以为立遗嘱就是自己“差不多了”,要向儿女交代后事...
很多老人为了避免子女之间的继承纠纷,会订立遗嘱,“生前不谈身后事”的传统观念正在改变。但是很多人不知如何订立遗嘱,也不愿通过公证、律师等订立遗嘱,而是采用自书遗嘱的方式进行。但是由于法律知识缺乏,导致订立的自书遗嘱可能会发生无效的法律后果。那么,遗嘱的有效要件是什么?自书遗嘱的订立有什么要求?自书遗嘱的效力是怎样的?
遗嘱的有效要件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
遗嘱可以采用的方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下面就为您介绍这几种遗嘱的形式。
(一)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纷最可靠的证据。
(二)自书遗嘱
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为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
(三)代书遗嘱
...
遗嘱是立遗嘱人依法处理自己生前所有财产及其它事务,并于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理个人财产,也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也有一些注意事项,如果稍不注意,就有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注意事项:
1、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
2、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
3、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
一、自书遗嘱怎么写
在实践中,它的一般写法是:
①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②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
③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
④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
经常有老人问到我,“我家好几个儿女,值钱的财产就这么一套房子,现在他们关系挺好的,小儿子经济条件差些,都说好了,房子以后就给他。我到底还要不要立遗嘱呢?”也经常有年轻的母亲问到我,“我父母去世早,我和爱人是原配夫妻,家里就这么一个闺女,以后我们的财产都是她的。我和爱人因工作原因出差频繁,担心万一有意外发生,是不是有必要提前立一份遗嘱呢?”
类似的问题,在我的工作实践中...
正常情况下的遗嘱,是立遗嘱人基于一定的原因,想要剥夺某个或某些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的继承权,或想要将个人财产特别地倾向性地多分配给某人的行为。多发生在:
1.无子女的孤寡老人,希望通过订立遗嘱确立遗产的最终归属;
2.再婚或多婚家庭,希望通过立遗嘱剥夺继子女或养子女的继承权;
3.原配夫妻,但是子女间孝顺和赡养老人或者经济条件有别,希望通过订立遗嘱倡导兄弟姐妹间互助互爱,维持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