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引纠纷
李富与前妻生育子女李成、李平。1991年3月30日,李富与伍芳再婚,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于2001年购买了原万盛区某房屋一套(产权人是李富)共同居住。
2005年3月24日,李成单方表示:从2005年3月24日起,李成和李富断绝一切关系,并出具了一份“解除关系书”。
2011年2月15日,李富出具一份由他人打印的《赠言》,载明:李富与伍芳的婚后共同财产重庆万盛经开区某二室一厅住房,按法律规定男方所得...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比自书遗嘱效力大.
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部内容,并要有签名和注明年月日,不能由他人代写。根据法律规定,遗...
《继承法》第17条第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这是对自书遗嘱的概括性规定,具体地讲,订立遗嘱应注意:
1.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
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即完全真实地表达本人的意思,又不易为他人伪造、篡改。
遗嘱人可在任何可保存的材料上书写,如纸张、皮革、布帛等。其文字可以用汉字、民族文字、外国文字等,也可以用毛笔、钢笔、圆珠笔书写,只要字...
母亲生前曾立下遗嘱:“位于沈阳于洪区的房子归大女儿。”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其他三位子女对老大所持遗嘱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母亲曾说事后已把这份遗嘱撕毁了。怎么又出来一份?这遗嘱是真的吗?”
原本和睦的一家人,因为母亲留下的这一处60平方米的房子产生分歧,闹上法庭。
2013年4月,王倩的母亲不幸去世,母亲留下的遗嘱上写着将其一套位于于洪区的房子归王倩所有。面对这样的...
涉及千万元遗产和多处房产,经佛山三水法院调解林某获遗产款450万元
儿子在生前立下遗嘱,将千万元遗产和多处房产分配给了儿媳叶某和孙子孙女。在海外生活的老母亲悲痛之余因为连一分赡养费都没有,遂不远万里回国将儿媳等人告上法庭。
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媳妇向家婆林某支付遗产款450万元。
儿子巨额遗产老母亲没份
在这单官司中,年逾八旬的林某是死者杨某的母亲,长期居住在国外。2008年,杨某被确诊...
儿子在老父亲病重时支付了3万元医疗费,让卧病在床的老人照抄儿子事先写好的遗嘱,欲独享遗产。孰料老人病情好转后,觉得对不起其他儿孙,遂废旧立新。老人病逝后,儿子将10名亲人告上法庭,只为分摊亡父3万元医疗费。番禺区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败诉,日前,广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老父入院治疗花费数万元
家住番禺的王老伯(化名)年过七旬,患有哮喘、肺结核、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并自2003年起交替病发。2009年9月...
关键字:遗产 房屋 产权 纠纷案情 林老先生和老伴李老太生前共育一儿一女。自女儿出嫁后,两位老人就和大儿子一家三口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所住房屋的产权人是林老先生、李老太和儿子,是由公有住房购买为产权房的。由于年事已高,林老先生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所以林老先生和老伴李老太商量,打算将所住的房屋留个遗嘱给唯一的孙子。然后,林老先生就自己手书了一份遗嘱,写明:“同老伴商量过将自己的住房给孙子”,并且...
我国《继承法》中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这些遗嘱形式,总结了我国实践经验,也基本概括了现实中存在的遗嘱形式,大体上满足了公民设立遗嘱在形式方面的需要。
法学专家介绍,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即无论公证遗嘱的订立时间先后,它都具有优先于其他形式遗嘱的效力,“这样的规定显然也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法学专家表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