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附负担的遗嘱,如何继承附负担的遗嘱?
所谓附负担的遗嘱,是指遗嘱中明确指定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必须履行一定义务的遗嘱。遗嘱中所附加的义务主要包括两类,一是为社会公共利益附加的义务,如须将遗嘱中指定的财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或兴办学校、科研机构等。二是为公民个人附加义务。即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给某一公民尽一定义务。但在附负担的遗嘱中,所附义务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且所附义务不得超过遗嘱...
司法实践中,遗嘱纠纷层出不穷,有愈演愈烈之势,经常导致遗嘱全部或部分失效,弄清遗嘱写作中的相关法律问题,避免遗嘱的失效已成当务之急,本文从遗嘱失效的原因入手,探讨遗嘱写作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遗嘱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遗嘱包括死者生前对其死后一切事物作出处置和安排的行为,《继承法>上的遗嘱采用狭义说,指遗嘱人生前依法定形式对其个人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并于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
导读:自主遗嘱的书写范本在遗嘱当中处理财产的占绝大多数,这类遗嘱一般没有统一的格式,但在实践中,它的一般写法是:
①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②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
③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书的处置。
④立遗嘱人、证明人...
1、《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
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002年以前,我祖父母的生活一直由伯父照顾。二老在2000年底亲自写下遗嘱,将属于他们的三居室楼房交由伯父继承,并对遗嘱进行了公证。但2002年后,伯父随女儿到外地生活。父亲照顾着祖父母的生活至今。今年年初,祖父母又重新写下一份遗嘱,表明那套三...
日记能否推翻自书遗嘱?在近日对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作出的判决中,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法院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原告中山市民蔡女士1988年与陈某(台湾地区居民)结为夫妻,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后两人生育了一子一女。共同生活期间先后在中山置办了别墅、豪宅等4处房产。2000年7月12日,陈某立下了一份自书遗嘱,内容为“本人陈某将回台湾省,惟恐不幸,特立嘱将在大陆的一切动产和不动产归属蔡某所有”。
2005...
遗嘱必须要公证吗?
周村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沈丽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自书遗嘱;二是代书遗嘱;三是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四是口头遗嘱。所以公证遗嘱并不是遗嘱的唯一方式。特别注意的是: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三是以录音形式立的...
1、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因此,立遗嘱人在立...
今年4月,家住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的欧先生因高血压不治身故,“小三儿”雷女士拿着遗嘱到法院与欧先生的妻子和两个女儿争夺房屋继承权。近日,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对这起遗嘱纠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未支持雷女士的诉请。
欧先生立遗嘱时具完全行为能力,遗嘱也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形式上合法,而法院为何最终驳回了雷女士确认遗嘱的诉请?
欧先生与被告陈女士是夫妻关系,但自1996年已经分居...
戴老伯和妻子陈阿婆一共生育了两个儿子,儿子们结婚后都分了房子。戴老伯和陈阿婆也有单位分的公房。两个老人在上海房价还没有大涨的时候,又在郊区买了一套A商品房。买房子的事都是戴老伯去办理的,所以产权证上只写了戴老伯一个人的名字。多年后,戴老伯被查癌症晚期,住进了医院,半年过后过世。此时,大儿子一家想住进去,可是陈阿婆不同意。大儿子此时拿出一份父亲的遗嘱。而陈阿婆不知情。在律师的建议下,陈阿婆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