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8月7日,吴女士在律师的见证立下代书遗嘱,百年之后将名下位于**街的一处房屋赠与其弟吴某的外孙金某。2007年2月13日,吴女士撒手人寰,由此引发了家人之间有关代书遗嘱效力问题的一场纠纷。
吴女士身前曾有过两段婚姻,1988年第一任丈夫去世,此后吴女士与齐某再婚并与齐某和前妻所生之子,即吴女士的继子小齐共同生活直至1998年齐某去世。由于吴女士身前未生育子女,因此当吴某以及小齐得知吴女士已立遗嘱将巡...
在婺城农村,不少老人有着根深地固的观念——由儿子养老并继承自己的遗产。如今,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年轻一代越来越多的人不再认可这一观念。男女平等意识,女儿和儿子对父母有相同的赡养义务、依法继承遗产的权利等法律规定,渐渐深入人心。
正是这样新旧观念交迭之下,2013年初,婺城某农村发生了一起因父子三人遇同一起车祸身亡引发的遗产争夺案。近日,婺城区人民法院婺北法庭助理审判员兰某某在媒体上...
继承的房产如果想转卖涉及到缴纳营业税的,应该如何征收呢?记者从房产部门了解到,在这种情况下,营业税征收将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房价作为征收标准。 记者从房产交易大厅地税征收窗口了解到,由于从今年6月1日起,转卖房产开始征收房地产营业税。其中,购房在两年以上
继承的房产如果想转卖涉及到缴纳营业税的,应该如何征收呢?记者从房产部门了解到,在这种情况下,营业税征收将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房价作为征收标...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按照法定的方式处理个人财产或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生效的法律行为。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对其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赠给国家、集体、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行为的真实、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对保证遗嘱的真实、合法、有效,保护遗嘱人和继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民事流转具有重要意义。办理遗嘱公证的当事人...
我与老伴今年都七十多岁了,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其中一个女儿已于前几年患病去世。我们老两口名下共有两套住房,还有一些存款。看电视里总有儿女因为财产发生纠纷的,我们就想现在立个遗嘱,把财产分配一下,省得日后他们闹意见。请问:怎样立遗嘱才合法有效?已去世的女儿还有权继承我们的财产吗?
律师解答:遗嘱有多种形式,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
遗嘱人自书遗嘱后,要在遗嘱文书上注明立遗嘱的时间(年、月、日)与地点,还要亲笔签名,也可加盖印章。法律也允许自书遗嘱人为证实其所立遗嘱的真实性而请无利害关系人或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见证人,但要求遗嘱见证人必须在遗嘱人自书的遗嘱上亲笔签名或盖章,并注明见证日期。
如果被继承人只是生前在日记或给亲友的信中表示有关处分自己财产的设想或打算,而未形成正式的遗嘱文书,则不能被视为自书...
王某及其妻杨某均系城镇居民,2000年,王某获得某村宅基地一处自建房屋并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但一直未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2012年1月,王某意外死亡,王某的父母及其与前妻李某生育的一子一女与杨某因该房发生纠纷。王某的父母、子女诉至法院,同意该房暂由杨某居住,但要求确认应继承的房屋份额,杨某则要求对房屋评估拍卖,拍卖的价款依法继承。
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与杨某均非房屋所在地...
子女多,为避免身后遗产纠纷,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倾向于提前立好遗嘱。多数老年人选择在家里偷着立遗嘱,然而他们并不知道,自己所立的遗嘱,有些内容存在矛盾或缺乏法律效力,反倒给儿女惹麻烦。
老汉偷偷“交代后事”
家住让胡路区的孙大爷,6年前,老伴因病去世。2010年,在朋友的介绍下,他与退休的陈凤云(化名)相识。2011年10月份,在儿女们的祝福下,孙大爷和陈凤云领取了结婚证。
结婚的第二年...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
电脑打字后签名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近期审结的一起案件中将之判为有效。法官表示,这种遗嘱可视为自书遗嘱。
5年前,退休在家的胡某与24岁女子陈某相识同居,2005年3月10日,胡某因生病住进龙岩市漳平医院。住院当日,胡某在医院病历记录单亲笔写一份遗嘱,遗嘱内容为“兹因本人近来因身体欠佳,特立此遗嘱为证:本人如有意外,现存财产全部归遗孀陈某所有。另在电厂还有集资款余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