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即遗产中属于财产义务或消极财产的那一部分。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生产所欠的债务,均可形成遗产债务。根据我国继承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继承人在清偿遗产债务时,应当坚持如下原则:
(一)接受继承与承担债务清偿责任相统一原则
继承人表示接受继承,是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的一并接受,不能只享受财产权利而不承担财产义务。接受继承的继承...
1、未出生胎儿能否继承遗产?
能继承。
《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规定:“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也就是说,扣回胎儿应继承的份额后,其他继承人继承遗产才有效。
2、声明与父母脱离关系的子女,能否与父母相互继...
(一)继承权的取得方式之一:根据遗嘱指定而取得——遗嘱继承权
这种方式很常见,就是说财产的原主人(也就是被继承人)在逝世之前,曾经立下过遗嘱,说在他/她死后,他/她的财产归“谁、谁、谁”所有。那么根据这个遗嘱的指定,这里面的“谁、谁、谁”就取得了继承权,享有继承财产的资格。
通过遗嘱取得继承权的方式充分尊重了财产原主人的意愿,因为这些财产在他/她生前是属于他/她...
关于为胎儿保留的继承份额的最终处理,一般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胎儿出生后存活的,已保留的继承份额归其所有;
二是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后又死亡的,为胎儿保留的份额由其继承人即母亲继承;
三是如果胎儿在脱离母体时即属死体的,原为胎儿保留的份额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即应当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行分割。
张某因交通事故意外去世,家人刚刚料理完后事,竟有个陌生女人带着一个小男孩找上门来。陌生女人姓陈,自称是张某的情人,说小男孩是张某的亲生儿子,要求继承张某的遗产。张家人非常震惊,对这等丑事感到愤怒不堪。并且坚决不认可小男孩是张某的儿子,也拒绝分配财产给小男孩儿。
后陈某将张家人告上法庭,要求分割张某的遗产。
张家人称,张某已经火化,小男孩儿是不是张某的儿子无法证明。而且,就算小男孩是张...
面对父亲生前的大笔债务,被告上法院的小李表示愿意放弃继承遗产,不承担清偿父亲李某生前债务的责任。近日,静安区法院一审判决小李不负担债务清偿责任,由其母顾某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
李某生前对外有多笔借款或担保借款,金额高达数百万元。去年8月10日,债务未还的李某坠亡,其妻顾某及儿子小李被多名债主告上法院。债主赵某称,李某去世前1个月,曾向她借款30万元并留下书面凭证,借期为一个月。另一名债主...
毕女士的哥哥毕某年轻时常惹事生非,还打骂父母,偷走父母的全部积蓄挥霍一空,导致父亲心脏病发,没多久老人就去世了。照顾母亲的责任都落在了毕女士的身上,老太太也不愿再见儿子。最近几年,毕某突然回家了,跪在母亲面前承认错误,老母亲觉得儿子悔改了,同意儿子回家。前不久,老太太过世,留下一套一室一厅的住房和3万元存款,毕女士认为哥哥以前气死了父亲,虽然照顾了母亲几天,但还是个不孝子,不应该继承父母的遗...
当事人申办的公证事项只能向公证处提供部分证据,这些证据又不能充分证明其申办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公证员在进行核实取证工作过程中有一定的困难。如:相关单位或人员拒之门外,不予协作;有些单位或个人明知内情,知情不证;调查单位机构撤并,查找不到原单位和证人等等。在此情况下,公证处因人力不足或因经济效益不高等诸多因素,不能继续坚持核实取证工作,对当事人申请的公证事项仅依据部分证据出具公证书。这种没...
夫妻两人离婚后又和好了,但没有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然而这个随意的选择可能就使自己日后应有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最近,苏州市苏城公证处接待了几个来申办继承公证的当事人,经了解继承人张某与被继承人钱某于2000年结婚,七年后二人感情发生危机以致离婚。离婚时,双方对于财产也做了分割,房屋也在房产登记部门重新做了变更登记。离婚三年后,双方为了小孩又重新生活在一起,但一直未去民政部门办理复婚手续...
继承是指将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我国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权的原则,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我国继承权男女平等。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