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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的法律效力如何?
答:关于遗产分割的法律效力,各国继承法上有两种不同的主张。其一是转移主义,即以遗产分割为一种交换,各继承人因分割而互相让与各自的应有部分,而取得分配给自己的财产的单独所有权。其二是宣告主义,又称溯及主义,认为因遗产分割而分配给继承人的财产,视为自继承开始业已归属于各继承人单独所有,遗产分割只是宣告既有的状态,依此遗产分割有宣告的效力或认定的效力。 我 国法上未明确规定遗产分割的效力,多数人主...
为什么遗产继承前必须进行析产?
  遗产继承之前之所以先要进行析产,是由于遗产只能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在认定遗产范围时必须将其个人财产与他人财产加以区分。财产共有多以一定身份关系或契约关系存在为前提,当被继承人为财产共有人之一时,继承开始后应将其份额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作为遗产加以继承。既不能将全部共有财产作为遗产来继承,也不能将共有财产中的遗产部分忽视,因此我们需要先行进行析产,以避免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在遗产继...
堂兄弟无权继承房屋
  小英的丈夫病故。因为丈夫的哥姐均在外地工作,小英承担起照顾公婆的任务。后来,公婆相继去世,小英和儿子住到了公婆留下的房中。小英丈夫的哥姐都没有意见,但丈夫的堂兄弟认为,作为兄弟他也有继承权,小英是外姓人,无权居住。于是,多次上门逼小英搬出。请问,这房子小英有没有权利居住?   解答;   小英丈夫的堂兄弟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公婆去世以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对他们留下的房屋应实行法定继承。法定继...
男子遗嘱将房屋赠“小三” 这样的遗嘱无效
  2010年,眼看着儿子中考失利,林女士心想,不如让儿子学手艺,以后也好维持生计。于是林女士带着儿子找到了陈师傅学习电焊。   陈师傅对林女士的儿子照顾有加,非常尽心。而林女士也心存感激,便三天两头过来帮忙打理家务。   陈师傅的妻子常年有病,儿子也是整日忙于生意,无暇照顾。这样一来,照顾陈师傅生活起居的任务,就落在了林女士肩上。   一来二往,陈师傅和林女士日久生情,两人便生活在了一起。   2014...
口头遗嘱 因病危情形消失而无效
  丧偶的老刘有一对儿女。3个月前,老刘遭遇一起交通事故,身受重伤,医生诊断其有生命危险。在这种危急情况下,老刘要求参与抢救的3名交警和医护人员当见证人,立下一份口头遗嘱,对自己的财产继承事宜做了交代。如今,老刘经过治疗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身体也日益康复。请问:老刘的口头遗嘱还有效吗?   潘律师解答:遗嘱种类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等5种,法律对各种遗嘱的有效成立都有...
“众口一词”没用,“口头遗嘱”无效
  养母不幸病故,遗产由谁继承?2007年10月26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外高桥法庭一审判决,老人“口头遗嘱”无效,遗产由姐弟俩均分,姐姐戴女士依法继承遗产共计19万余元。   戴女士诉称,她和弟弟从小就被养父母收养,养父很早就去世了。2006年10月,养母印女士也因病撒手人寰。令戴女士没有想到的是,养母死后,弟弟德某却独自占有了养母生前的所有财产,其中包括位于浦东新区的一套价值31万元的房屋、银行存...
无效遗嘱的情形有哪些?
  虽然我国法律规定遗嘱自由原则,但这一自由并不是绝对的,而是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的。一般来说,下列情况下的遗嘱无效:   1、违反我国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遗嘱无效。继承法和任何其他法律一样,都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无效。例如,某遗嘱人有两个儿子,他生前立下遗嘱,两个儿子谁能生养一个男孩谁继承他的遗产,如果他死前两个儿子都生养男孩,则可均分他的遗产。这种基于男尊女卑和封建传宗接代思想...
遗赠协议是否合法有效
  庭审过程中,双方争论最核心的焦点是胡婆婆所签的《遗赠扶养协议》是否有效。   曾女士表示,从《协议书》的形式来看,该协议书不具有遗赠扶养协议性质,胡婆婆签订《协议书》的本意只是希望其办理入五保的手续,而不是希望与居委会形成遗赠扶养关系,同时居委会并未对胡婆婆进行实质上的扶养。此外,胡婆婆不符合入五保的条件,居委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对胡婆婆办理入五保手续,应承担所有法律后果。   居委会回称...
遗赠的协议
  遗赠协议是指遗赠人与受赠人达成的在遗赠人死亡后将其财产赠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负责遗赠人生前生活费用或者其他附带条件的协议。遗赠协议是双务的,它是公民生前处理自己财产的行为。通常用于无生活来源的人与社会组织之间的互助扶养关系。签订遗赠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遗赠协议的标的物必须是遗赠人自己所有的财产或者某种权利,遗赠人不能把不属于自己或者自己无权处理的财产和权利赠送他人,否则,构成侵害他...
遗嘱继承知识
  伊斯兰教法概念。系法定继承的对称。指继承人及所继承遗产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生前以遗嘱规定的继承方式。仅为逊尼派穆斯林所遵循,是对该派法定继承制(亦称份额继承制)的一种调节和补充。被继承人死亡后遗嘱开始生效,但须首先清偿亡人生前债务,之后才开始分割遗产。其有关规定以《古兰经》律例(2:180~182,4:8等)和圣训律例为据。其基本原则是:(1)以遗嘱方式处分遗产仅限于被继承人全部净资产(即清偿亡人生前债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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