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继承国外遗产需要办理的公证法律文书
我国公民继承国外遗产,要根据国际惯例,参照财产所在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办理。各国都有自己的民法、继承法,明确规定了被继承人遗产的管理、处置方法、继承人顺序、继承时效以及办理继承遗产的必要程序等问题。继承境外遗产,一般都要在国内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等,有时还要办理亲属关系证明书、结婚证明书等。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要向公证机关提供放...
关于办理涉台遗产继承公证若干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
我部《关于印发<涉台公证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司发(1990)015号〕(以下简称《涉台会议纪要》)下发以来,各地公证处就办理涉台遗产继承公证又陆续提出了一些具体问题。经研究,现综合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大陆继承人继承在台遗产、被继承人无遗嘱时的亲属关系公证和婚姻状况公证问题
(一)亲属关系证明书
...
(1)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
(3)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公证书,代书、录音或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及所附的两份以上证人材料;
(5)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育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育关系的证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0条:“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 故此,如果起诉时原告只起诉了部分继承人作被告,法院应当追加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申请追加原告。 所以,继承人不愿做原告又不愿做被告的不能列为第三...
继承开始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同时继承。在分配原则方法上,应当坚持平均分配为主,但按继承法规定,应当注意几种特殊情况下的不等额分配。这些特殊情况包括: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应当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人,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叔叔立遗嘱,过世后要将房产赠与侄女张女士,遗嘱经过了公证。但叔叔过世后,其子女认为遗嘱缺少见证人,公证无效。后经司法机关认定及法院判决,将该公证遗赠书撤销。近日,本报报道了张女士状告西安市碑林区公证处一案,现经法院终审判决,驳回张女士提出的索赔5560元的请求。张女士对终审判决并不满意,表示将继续申诉。
判决
公证程序错误 遗嘱公证无效
2000年12月,张女士的叔叔许某在病榻上委托律师范...
夫妻从79年分家,丈夫带老大一家,妻子带老二、老三、还有姑娘,当时是妻子提出的分家,并有证人且约定谁挣谁的互不想干。
84年老大因癫痫去世,90年老二和老二媳妇相继去世留下老二的两个孤儿
81年丈夫替老大承包了村上林场之后,89年在林场建了房屋7间,95年又在林场建了房屋12间,99年在林场打了一眼机井,有了银行贷款和县城的一套楼房还有私人的借款(没打借条全是亲兄弟的)。
从2004年起老大的儿子承包了林场,05年老...
导读:本文沪律网继承法编辑介绍的是继承过户程序。具体如下:
一、开具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二、进行继承权公证:
(1)遗嘱继承时,提交死亡证明,遗嘱,亲属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2)法定继承时,提交死亡证明,亲属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3)遗赠继承时,提交死亡证明,遗嘱,房产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接受遗赠公证书等材料;
三、房屋...
导读: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其中配偶,不论男女继承权是平等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一、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法律规定
根据1985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
父母98年离婚,有一子两女,父亲05年去世。母亲06年与儿子、儿媳、孙子居住在父亲留下的房产,共同生活1年后儿子过世,又与儿媳和孙子共同生活了8个月,儿媳照顾了母亲的生活,母亲有工资每月近1千6百元,生活费可自理,有病时其他两女都去照顾并尽了义务。
父亲留下的房屋(单独所有),无遗嘱。遗产分配时,两女儿认为一子两女三方应各占三分之一,(因儿子过世,应得部分由儿媳和孙子转继承)。儿媳认为她是丧偶儿媳,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