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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被继承的财产和权利
  可以被继承的权利和财产是被继承人合法的、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被继承的财产权利。不能被继承的权利和财产主要包括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专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国家集体等财产。   不能被继承的权利和财产:   1、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利。   人身权利是指与人身不可分离的以特定的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主要有:姓名权、人身自由权、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受...
与老人共同生活的子女可以多分得遗产吗?
</script>   虽然从原则上来说,子女在分配父母遗产的时候应当均等,但这并不是绝对的。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同样道理,有赡养能力和有赡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注意:前一个是"可以",意味着不是必须的;后一个则是"应当",是强制性的惩罚措施。  参考法条:《继承法》第...
关于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在我国,继承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遗嘱继承就是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来处理他所遗留的财产。而法定继承则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和分配办法对遗产进行继承,这种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先后顺序来进行的。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主要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亲疏远近和法定的相互抚养义务来确定的。我国《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
法定继承人如何按顺序继承遗产
  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财产。《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
办理继承公证要注意什么问题?
  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注意以下事项:   1、遗产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主要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有价证券、履行标的为财务的债权等。   2、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
一份公证书 帮老年夫妇取出亡子存款
  仪陇人张云明(化名)的儿子于1997年去世,身后留下1万元存款。然而,就是这1万元存款,张云明和妻子奔走多年也没能从银行取出来。昨日,记者从仪陇县公证处获悉,由于公证人员对相关事实依法进行了公证,张云明夫妇已于8月29日将这笔存款取出。8月26日上午,一对老年夫妇来到仪陇县公证处。夫妻两人介绍,他们的儿子在外地突然去世,没有留下遗嘱。他们得知儿子去世后在重庆的银行里还有1万元存款,于是多次前往重庆,但不知...
公证遗嘱什么要求
  公证遗嘱什么要求   老人去公证处公证遗嘱,需要所有子女都到场吗,还是老人一人去就行?   解答:   一个人去就可。   相关法律法规:   公证处是国家司法证明机构.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办理各类涉外、涉港澳台及国内的民事、经济公证。   涉外民事类公证:学历、学位、成绩、未受刑事处分、婚姻状况、出生等。   国内民事类公证:委托、遗嘱、继承权、声明书、保证书等。   涉外经济类公证:公司章程、...
需要怎么证明房子是我婚前财产
  需要怎么证明房子是我婚前财产??   在线律师您们好;我想请问几个问题,我现在在农村有一幢房子,房产证还没做,(村里统一会做的),我想把父母及自己的名字都写上,这样的话以后父母不在了我需要办理什么样的手续才能过户还是不用过户??另外我妹妹也有一幢房子,同样写父母及妹妹的名字。因为父母的东西子女都有继承权,要怎样做才能以后没纷争。还有我快结婚了,婚前的房子,但是房产证可能结婚后才会做好,这样的话需要怎...
如何提起遗产继承诉讼
  1、提起遗产继承诉讼,确定法院管辖很重要。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来说:   (1)被继承人生前可能有不同的住所,一个是户籍所在地,一个是经常居住地;而其财产有可能置于不同的地方。民事诉讼法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2)主要遗产所在地,...
收养人身专属性财产权利不能继承
原告:康佑明,男,36岁 被告:谢细秀,女,47岁   案由:继承纠纷   被告谢细秀于1957年被其姑父康保发、姑母谢月秀收养。被告成婚后仍与养父母共同生活。2000年初,因被告之子不愿随养外祖父姓康,康保发夫妇提出与被告解除收养关系,被告同意并与之签订了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由被告一次性支付康保发夫妇生活费8000元。不久,康保发夫妇将康保发的侄子即原告康佑明过继为子,但未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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