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6月14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家暴加害人不能抚养子女
  金某与陈某(女)于2001年登记结婚,2005年生育一子金某某。金某与陈某婚前、婚后感情均一般。金某起诉要求与陈某离婚,金某某由其抚养。因金某存在家庭暴力,法院准许金某与陈某离婚,判令金某某由陈某抚养。   点评:家庭暴力具有习得性特点,如果当事人双方对由谁直接抚养子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则上应由受害人直接抚养。但受害人自身如果没有基本生活来源保障,或者患有不适合直接抚养子女的疾病除外。不能直接认定存...
变更抚养需提供法定正当理由
  离婚时间不长,但一方的探视权却遭到侵害,以此理由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却没能提供法定的变更子女抚养的情形,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支持原告的请求吗?下面提醒您,这种情况下,法院是不会支持请求的。变更抚养需提供法定正当理由,无法定正当理由将不能变更抚养关系。   五河县某村村民丁一与邻村姑娘双双经人介绍相识,做了双双家的上门女婿。2012年孩子出生,也随了母亲的姓。时间一长,孩子的姓氏问题让丁一...
绝育女子与夫离婚 获得女儿抚养权
  三八妇女节即将来临,昨日,武汉市中级法院通报了多起妇女权益保障典型案例。在一起离婚案中,法院支持绝育女子在离婚时获得女儿抚养权。   2005年12月,男子周某与女子李某结婚,婚后两人因性格不合常闹矛盾。2006年8月,李某产下一女,同时因病进行了子宫次全切除术,今后无法再怀孕。   2012年2月起,夫妻俩分居,周某第一次起诉离婚,后撤诉。9月,周某再次起诉离婚,但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半年后,周某第三次起诉离...
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
  一、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
丈夫车祸丧失务工能力 妻子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双方离婚时,孩子判给了父亲抚养。但是后来父亲出了车祸,丧失了务工能力。为了孩子上学需要,孩子母亲诉至五莲县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后经法院调解,孩子由母亲抚养。   2003年6月,五莲县的刘艳与张强(均系化名)离婚,两人之子小张被判归父亲张强抚养,刘艳承担部分抚养费。   2004年,张强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致使右眼失明,同时丧失了务工能力,再加上之前张强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其子小张便一直跟随刘艳生...
子女抚养费变更情况
  若要变更子女抚养费,则要了解变更的各种情况,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1、要求增加抚养费三项理由   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已明显不够时,子女当然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为此,《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常为...
离异父亲务工难照顾小孩 母亲诉变更抚养权
  不管夫妻关系是否存续,父母对孩子均有抚养教育义务。2015年3月11日,江西赣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夫妻协议离婚儿子由父亲抚养,由于父亲常年外出打工,四年多未尽抚养义务,母亲起诉变更抚养权关系的案件。   经审理查明,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刘XX婚后于2005年3月5日生育儿子刘某,2007年9月28日,原、被告双方在赣县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子刘某随被告生活。离婚后,被告常年在广东中山打工,一年就回一两次,...
为儿顺利参加厦门中考 母亲起诉变更抚养权
  为了让儿子可以享受更优质的教育资源,在厦门参加中考,籍贯为江西黎川县的母亲张某近日将前夫朱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变更抚养权。   原告张某的儿子朱某某现就读于厦门市湖里区外国语学校。按照厦门市教育局的相关规定,外来务工子女在厦门参加中考,其父母必须缴纳三年医保社保,但被告朱某却对儿子的生活、学习莫不关心,并未履行抚养的责任与义务,且一直未办理厦门的医保社保,严重影响到儿子朱某某的学习、生活。  ...
妻子出轨他夺来儿子抚养权
  市民洪甲向攸县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孩子黄乙的亲子关系,并提供了有利证据,而孩子母亲江芳(化名)没有证据反驳,又不愿做亲子鉴定。昨日,记者从攸县法院了解,该院日前审理了此案,解除了洪甲与洪乙的亲子关系,还要求江芳赔偿洪甲精神损失抚慰金5000元。   案情   为儿子放弃了夫妻共同的门面   结果“儿子”是前妻与他人所生   今年37岁的洪甲是郴州临武县人,2009年他在长沙打工期间,通过朋友介绍...
离婚后经济条件好了 能要回子女抚养权吗
  卢女士问:我离婚时,因前夫的经济条件比我好,所以将女儿留给了他。请问一下,如果我以后我的条件比他好了之后,我是否可以把女儿的抚养权要过来?需要什么条件?   【解答】   卢女士,您好。有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这在程序上没有问题,但是否可以变更就要看实体条件。经济状况并不是唯一的衡量标准,比如母亲条件好,可以保证子女每天的伙食标准等同于中高档自助餐,父亲条件只能保证家常四菜一汤的标准,但这不当然...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留言咨询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