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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要求变更抚养关系获法院支持
  父母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女儿由父亲直接抚养,母亲一次性支付女儿抚养费两万多元。但离婚后,父亲再婚,女儿自行返回母亲家居住生活一年多并表示愿意随母亲生活。近日,天等县法院判决女儿随母亲生活。   案件到主办法官手上后,法官依职权到原(母亲)、被告(父亲)双方的单位了解了双方的工资收入情况,并到双方女儿的学校征询了孩子的个人意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原、被告双...
离异父亲务工难照顾小孩 母亲诉变更抚养权
  不管夫妻关系是否存续,父母对孩子均有抚养教育义务。2015年3月11日,江西赣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夫妻协议离婚儿子由父亲抚养,由于父亲常年外出打工,四年多未尽抚养义务,母亲起诉变更抚养权关系的案件。   经审理查明,原告刘香连与被告刘长生婚后于2005年3月5日生育儿子刘某,2007年9月28日,原、被告双方在赣县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子刘某随被告生活。离婚后,被告常年在广东中山打工,一年就回一两次...
仍在哺乳期的宝宝抚养权该归谁
  读者熊女士:我的宝宝已经11个月大了,因为种种原因我带着孩子回到了娘家。如今,我想起诉离婚,请问孩子的抚养权归谁?能不能得到前夫的赡养费?离婚后孩子的户口是否能迁到我名下?   江西陈律师:《新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两岁以内的小孩,以跟随母亲抚养为原则。熊女士如果一人抚养小孩,那么另一方则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此外,熊女士可...
丈夫车祸丧失务工能力 妻子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双方离婚时,孩子判给了父亲抚养。但是后来父亲出了车祸,丧失了务工能力。为了孩子上学需要,孩子母亲诉至五莲县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后经法院调解,孩子由母亲抚养。   2003年6月,五莲县的刘艳与张强(均系化名)离婚,两人之子小张被判归父亲张强抚养,刘艳承担部分抚养费。   2004年,张强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致使右眼失明,同时丧失了务工能力,再加上之前张强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其子小张便一直跟随刘艳生...
遂宁夫妻争夺抚养权 司法调解止争端
  2月2日上午,经过司法人员的耐心调解,杨某与顾某达成了离婚协议。杨某抱出了被他藏着的孩子,顾某看到孩子,激动得抱着孩子哭了。   一名外地口音的女子来到大英县司法局象山司法所,说她的孩子被人藏了起来。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听,这情况不是应该向派出所报案吗?怎么到司法所来了,这事应该有蹊跷。经仔细询问,该女子姓顾,云南人,2009年与现任丈夫杨某(系大英县象山镇人)在云南认识,并于2010年1月结婚,同年8月生育...
离异男未尽抚养义务 女方诉请变更抚养权获准
  一对夫妻协议离婚后,约定婚生女由男方抚养,但男方却未尽应尽的抚养教育义务。无奈之下,女方只好将男方告上法庭,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将女儿变更为自己直接抚养。近日,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婚生女由原告邵某抚养,并由原告邵某自行承担抚养费。   原告邵某与被告徐男于1998年结婚。2001年5月27日,双方生育一女取名徐某,现在曹溪中学读八年级。后原、被告因夫妻感情破裂,双方于 2008年2月25日在弋阳...
女子离婚时放弃抚养权 后反悔要求变更被驳回
  离婚时,妻子和前夫约定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事后得知孩子被寄养在爷爷奶奶家时,妻子又反悔起诉丈夫,要求变更儿子的抚养权。但因为不符合变更情形,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请求。   孙某和林某因为感情不合,于2013年协议离婚。当时离婚时两人约定,儿子林某某随爸爸一起生活,爸爸独自抚养,若男方没做出对儿子不尽义务和不负责任的事,女方不得上诉追要孩子的抚养权,而女方也不承担儿子的抚养责任。双方还协商,女方每月...
律师说法:前妻弃子派出所前夫变更抚养权
  离婚判决确定由生母抚养4岁男孩,母亲却把幼子丢弃到派出所。近日,临沭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   据了解,临沭县农民文迎与阿娟2009年1月结婚,2010年2月生子“小豪”。2014年3月文迎起诉与妻阿娟离婚,一月后法院判决准许离婚,男孩由阿娟抚养,由文迎每年支付抚养费3600元。判决后阿娟提起上诉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年6月25日,阿娟将儿子小豪送至二人共同打工地青岛市区某派出所。派出所...
夫妻领养弃婴后离婚 想变更抚养关系不成状告福利院
  嘉兴的李先生和王女士离婚已两年多,但前些天两人作为原告双双将福利院告上法院,原因是他们离婚协议里约定养女由王女士单独抚养,但没想到去福利院办理变更收养关系手续时遭拒。   福利院的理由看上去也很充分,他们认为当初李先生和王女士到福利院办理收养孩子时书面承诺将被收养人抚养成人,绝不虐待、遗弃被收养人。   收养孩子后没几年,夫妻离婚   李先生和王女士今年都40出头,李先生在路政部门上班,王女士是...
丈夫离家出走不养子 山东女子变更抚养权获支持
  近日,五莲县人民法院高泽法庭审结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由于被告长期外出,对小孩不尽抚养义务,原告起诉要求变更抚养关系获得了法院支持。   原告李红与被告王明(均系化名)于2005年在五莲县民政局依法登记结婚,次年1月生育一男孩。后二人因感情不和,于2012年协议离婚,并约定孩子由被告王明抚养。   今年6月份,王明为了躲避欠下的巨额债务,扔下孩子离家出走,去向不明。该男孩尚在读小学。8月,李红以王明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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