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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权转移的形式
  1、依法发生的监护权转移。   此种情况下,法律的规定是导致监护权转移的根本要素。当监护权的行使过程行进到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监护权即时发生转移。如被监护人被他人收养、父母离婚后子女随父或随母一方生活、被监护人依法被收容教养等。   2、依习惯不需要专项委托即可发生监护权转移的情形。   此种情形主要针对具有“公益”性质的机构而言,如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等公益性机构。   3、福利...
未成年人监护人的指定
        「案情」被人李梅(时年6岁)的父亲是李某君,母亲是王某。在一次车祸中王某不幸身亡。李梅一直由其父李某君抚养。1998年4月,李某君在一次与他人口角的过程中将对方打伤致死,被法院判处死刑,执行死刑前李某君未留下遗嘱制定李梅的监护人。1999年1月,李梅父母所在单位某区某村村委会制定李梅的祖父李某(自李梅父亲被逮捕后,一直由其抚养,且身体健康、经济条件良好。)作为李梅的监护人。李梅的外祖...
关于未成年的侵权人死亡其父母作为监护人能否成为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的侵权人死亡其父母作为监护人能否成为诉讼主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的侵权人死亡其父母作为监护人能否成为诉讼主体问题的函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9)内法民字第8号《关于那木斯来起诉损害赔偿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   经研究认为,未成年人阿拉腾乌拉携带其父额尔登巴图藏在家中的炸药到那木斯来家玩耍,将炸药引爆...
有关监护人民事责任的若干法理及实践问题探讨
  监护问题可以说是民法理论和实践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其本身根植于亲权当中,但其涉及的法律关系不仅渗透于民事领域(如婚姻、继承)和商事领域(如合伙企业),同时还横跨实体和诉讼领域。基于其特殊地位,学界和司法实践中对其研究不可谓不全面和不深入,但就目前为止,仍然还有探讨的余地。本文试从一具体案例入手,对有关监护人民事责任的几个法理及实践问题进行分析。   案例:原告甲系被告乙岳父。被告乙在与甲之女(以下...
监护人的变更和终止
一、监护人的变更   监护人不宜继续担任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组织的申请,经查明事实,撤销监护人的资格。通过诉讼撤销监护后,原监护人的监护权利被取消,依法应另行确定监护人。所以,撤销监护并不意味着被监护人不再需要监护,而是撤换新的监护人,这实际上是监护人的变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的实施意见》第 18条规定:“监护人被 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哪些行为是违反监护和抚养义务的行为
  父母违反监护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的行为,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性质比较严重的行为: (一)虐待未成年子女   虐待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经常以打骂、禁闭、有病不给予治疗或者强迫过度劳动等手段,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虐待具有以下特征:   (l)虐待行为表现为行为人经常或者连续性实施折磨、摧残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其手段概括起来主要有:第一,各种肉体折磨手段,如殴打、冻饿、强迫过度...
不承担监护责任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
案情概述:  刘女士和前夫张某于1998年由法院调解离婚,10岁的儿子由前夫抚养。但离婚后,张某将儿子扔给爷爷、奶奶就不管不问了。孩子的爷爷、奶奶年事已高,没有精力照顾孩子,张某却不让刘女士探望儿子,就连到学校见面也不允许。刘女士认为,前夫的行为给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创伤,严重影响了孩子的成长,2003年刘女士请求法院判令自己有定期探望子女的权利。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每星期可探视一次,每次一天。  律师...
未达法定婚龄者生育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标准
  社会抚养费即人们口中俗称的“超生费”,而现实生活中,很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情侣在登记前就已生下小孩,这种情况同样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那缴纳的具体标准是什么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
能变更抚养费的情况
  摘要: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离婚子女抚养费概述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如何计算
  夫妻双方离婚是婚姻关系的终结,但离婚后剪不断理还乱的社会关系往往牵扯一定的精力。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分担?《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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