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涉外离婚案件中,不知国外配偶下落的比例很高。对于这种情况,涉外离婚诉讼文书须先行送达,送达没有回执还要公告。一般送达需要两三个月的时间,而再公告则需6个月的时间,一个离婚案件至少要经过两次公告,这样算下来,打一个离婚官司要用一年半甚至更长的时间。当事人要有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下面小编为您介绍,涉外离婚诉讼文书包括哪些,如何送达。
一、涉外离婚文书包括哪些
法院诉讼文书包括:起诉...
导读:涉外仲裁,是指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或书面协议,将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提交中国涉外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制度。本文沪律网编辑介绍的是申请涉外离婚仲裁的详细程序。
一、提交申请仲裁
1、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争议案件:
(1)国际的或涉外的争议案件;
(2)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台湾地区的争议案件;
(3)国内争议案件。
2、到本会仲裁,一般需要您/您公司与对方...
今年2月几乎每天都有超期滞在的中国人女性和日本人男性来本事务所相谈在留特别许可的手续问题。相反﹐最近有很多中国女人想和丈夫办理离婚﹐寻求生活自立﹐但不知在留资格该怎么办的相谈比较多﹐她们似乎把在留资格看成人生最终目的一般严阵以待。
言归正传。在日外国人的离婚方法与适用于日本人的要件完全相同。方法有三种﹐即协议离婚﹑调停离婚和判决离婚。协议离婚的比例最大﹐为90%﹔其次﹐是调停离婚﹐占9%﹔判决...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
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以及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管辖的确定,有以下几种情况:
(1)双方原在我国内地结婚,现一方居住在港、澳特别行政区,另一方居住在内地,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港、澳一方向港、澳地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内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2)居住港、澳一方当事人向港、澳特区法院起...
涉外婚姻可以办理协议离婚吗?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
涉外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适用涉外协议离婚,而应当诉讼离婚。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
1、双方均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2、双方完全自愿同意离婚;
3、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双方对财产和债权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意见;
5、一方为内地居民或者婚姻缔结地在内地
二、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按照...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
为维护国家利益,各国对涉外婚姻的主体均有一定限制,如我国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员,不许与外国人结婚。
在我国,“涉外婚姻”也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
日本丈夫在境外起诉离婚时,刘女士没有签收判决书,结果离婚不算数。要从法律上解除,她还须向国内法院重新起诉。日前,静安法院一审判决准其离婚。
1996年3月,刘女士与年长20岁的日本丈夫结婚。婚后,她在日本生活了近两年。但因为生活习惯、语言交流上的差异,刘女士的婚姻并不美满,1997年她第二次到日本时,仅在车站与丈夫住了一夜,便不告而别。
日本丈夫对刘女士的表现很失望,遂向日本宇都官地方法院起诉...
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相关问题
涉外离婚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包括2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我国法院判决在国外的承认与执行问题,二是外国法院判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
一、我国法院判决在国外的承认与执行。
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享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