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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对外国离婚判决的承认程序
现在,各国人民之间交往频繁,涉外法律关系愈加复杂,如果一国之离婚判决在外国不能发生效力,不仅影响当事人利益,于其他利害关系人之利益也受到侵害,故现今各国对于外国法院判决多在有条件下加以承认。 综观各国立法及有关国院条约的规定,一般认为,承认外国判决之条件应当是: A.原判决国法院必须具有合格的管辖权。各国对于离婚的管辖规定,前文已有详述,但以何国法律来判断原判决国法院已取得合格管辖权,众说不一...
关于中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效力问题的批复 1990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当事人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效力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我们认为,中国当事人一方持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其效力的,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经审查,如该外国法院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我国国家、社会利益,裁定承认其效力;否则,...
张笑梅诉刘祟追索抚养费纠纷一案 涉外
  张笑梅诉刘祟追索抚养费纠纷一案(涉外)----一方向在国外的另一方追索抚养费,律师如何代理?   案情简介:   原告:张笑梅,女,33岁,住上海市杨浦区常阳路XX弄109室   被告:刘崇,男,43岁,德国国籍,现住XXXXX str. 4 Hoetory Germany   原告之母张洁于2000年经人介绍相识,(被告,原告之母初婚)婚后,于2001年育有一女张笑梅。被告在结婚后不久,即返回德国工作,每年回沪三、四次。自2002年始,再未回沪...
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的离婚应当如何办理
1)中国公民在国外未定居,其配偶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都由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中国公民在国外定居,其配偶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3)夫妻双方在国外定居的中国公民要求在国内办理的,如果双方对离婚、等问题没有任何争议,可以回国向...
领事离婚的条件是?
(一)领事离婚的条件是:1、 经驻在国明示或默示同意。2、 领事离婚必须遵守驻在国法律。3、 婚姻当事人双方,至少一方是派遣国国民。(二)领事离婚的效力 一般而言,经一国驻外使领馆在驻在国办理的领事离婚,在驻在国、派遣国都是有效的,第三国亦承认领事离婚的法律效力。 我国承认领事离婚,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中国公民之间的离婚案件。 对不实行领事离婚制度的国家,我国实行对等原则。凡不准许我国驻该国...
涉外离婚如何确定管辖
  一、我国的一般原则:有关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我国的特殊原则: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
涉外婚姻离婚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   为维护国家利益,各国对涉外婚姻的主体均有一定限制,如我国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员,不许与外国人结婚。   在我国,“涉外婚姻”也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
大陆居民与台湾地区居民的离婚登记
大陆居民与台湾地区居民申请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的是依法在大陆缔结的,双方当事人应提交的证明: 一、申请离婚登记的大陆一方居民应提交的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户籍证明); 3、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介绍信; 4、; 5、。 二、申请离婚登记的台湾地区一方居民应提交的证明: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出入境证...
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1983年3月10日 民[1983]民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  《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已征得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同意,现予公布实行。各地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应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华侨同国内公民 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为了便于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的婚姻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
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哪些证件和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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