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 各国对离婚案件行使管辖权的规则有两个:英美法系国家以当事人的住所、居所为依据;大陆法系国家以当事人的国籍为依据。1970年海牙《承认离婚和法定分居公约》规定下列国家的法院可对离婚诉讼行使管辖权: (1)被告在该国有惯常居所; (2)原告在该国有惯常居所,且该居所于诉讼提起前已持续1年以上,或配偶双方的最后惯常居所所在国; (3)配偶双方为该国国民,或原告是...
王宝有诉在美国自费留学的陈德珍涉外离婚案
「案情」
原告:王宝有,男,61岁,原系江西省丰城矿务局工程处医院主治 医师,已退休,住丰城矿务局工程处家属区五支会26栋92号。
被告:陈德珍,女,56岁,原任江西省洛市矿务局职工医院副院长, 现在美国俄亥俄州医科大学攻读医学博士,住美国俄亥俄州哥伦布市43 219圣玛丽院。
王宝有与陈德珍于1960年4月自愿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二女一子, 现均已长大成人。1974...
如何申请我国法院对外国离婚判决的承认?
在我国申请承认外国的离婚判决书,首先看作出判决的国家与我国是否订立司法协助协议,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国籍的当事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的问题的规定》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
向人民法院...
第一百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注意:
1.范围:中国人与外国人之间的婚姻问题
2.离婚适用受理案件法院地法律
1、我国法院对哪些涉外离婚案件有管辖权?
对于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22条的相关规定,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我国法院在以下情况下也有管辖权:(1)在国...
一、什么是涉外离婚诉讼?我国法院受理涉外离婚诉讼有哪些呢?
什么是涉外离婚诉讼?涉外离婚诉讼,是指离婚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他们之间婚姻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存在于国外,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向我国法院提起的诉讼。通俗地说,向我国法院提起的诉讼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要有一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包括港、澳、台,或者是在非我国登记结婚的,均属涉外离婚诉讼。
我国...
当事人的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婚姻关系的订立在国外而现在想要在中国进行的离婚手续怎么办理?涉外婚姻的离婚方式有哪些?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规定,哪些情况该找哪个法院进行离婚诉讼?以下为您介绍涉外离婚程序的相关知识。
一、协议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处理涉外离婚分割财产应遵循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权利不滥用等原则。
一、涉外离婚分割财产应遵循的原则:
第一,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
导读: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般最好是通过我国法院诉讼的方式离婚。这是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的判决的离婚。下面沪律网婚姻法编辑介绍下涉外诉讼离婚的法律适用及管辖的内容。
一、涉外诉讼离婚的法律适用
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涉外离婚问题主要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财产分割,而是子女抚养权的问题。那么,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和抚养权问题怎么解决呢?
一、解决涉外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一)时效与管辖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适用中国诉讼时效规定的前提是准据法为中国法,即是否适用中国的法律。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