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想做无本生意,借老乡钱用于放贷以赚取高额利息,因无法收回本金还债成为被告。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判令被告该夫妻范先生和尹女士共同返还原告吴小姐借款23万元。
在沪做生意的范先生和尹女士夫妻与吴小姐是同乡关系。2006年6月到2007年5月一年间,范先生先后4次以家里买房买车暂时缺钱为由,向也在上海做生意的吴小姐借款共23万元,借款时范先生的妻子尹女士也在场,并出具借条4张,言明半年后一次还清...
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2005年共受理离婚执行案件67件,其中7件涉及子女抚养费及抚养权的执行,另外60件均为涉财产案件(包括腾置房屋)的执行。
从执行的效果来看,45件通过执行最终全部执行完毕,另有22件因各种原因终结执行,从执行标的到位率来说尚可,但是从执行难度来看,离婚案件的执行往往需要采取强制腾房等措施,难度较大。
从上面的情况可见,目前法院系统受理的离婚纠纷执行案件已经呈现出数量多、执行到位...
在离婚案件中,缺席判决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因被告下落不明采用公告送达方式而缺席;另一种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离婚案件不仅涉及财产关系,而且涉及人身关系,具有很强的社会性,一旦处理不好,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本文就离婚案件缺席判决的主要问题作出阐述。
一、我国关于离婚案件中适用缺席判决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
日前,河北省万全县法院审理一起离婚案。依法准予原、被离婚,家产归原告所有。村民都夸法院判的公道合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伊暁巧,现年27岁,系四川籍人。被告王作池,现年35岁,系河北省怀安县王虎屯村农民。2003年3月,原告伊晓巧被拐卖到被告王作池家中。当年6月初案发被公安机关解救回到老家。原告伊晓巧觉得王家虽然贫穷,但人好,所以自愿千里迢迢回到王家与王作池结婚成亲。婚后媳妇拆腾不善,由开豆腐...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9)大民初字第71号 原告滑XX,男,1974年6月8日出生,汉族,北京xx大学教师,住北京市大兴区XX园二里X号楼X单元X室。 委托代理人王庆伟,北京市景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何xx,女,1975年8月27日出...
夫妻是否分居及分居多久人民法院均要以判决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主要依据是感情是否确以破裂。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之间分居满两年,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这里的分居是指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如工作调动、学习进修等均不符合规定。但是在工作调动和学习进修中如果也有感情不和的原因,那要视具体情况分别对待。
武汉晨报2月22日讯 夫妻在离婚诉讼进行中,丈夫突然因病去世,妻子要求继承丈夫的遗产,结果遭到婆家人坚决反对。 黄陂区蔡店街的谢女士称,2002年2月,在其舅舅的介绍下,她与黄石籍在汉口经营一家娱乐公司的肖姓男子相识。当年10月,两人结婚。但丈夫家人极力反对他们的婚事,不断挑拨两人关系。2004年5月,他们的婚姻出现危机。2004年7月,谢女士向法院递交了离婚诉状。 2004年8月25日,连续工作多日的肖某突发心...
一方缺席,法院什么情况才会判离婚女方希望离婚,但男方现在联络不到,如果起诉肯定是缺席判决。缺席判决的话女方应提供些什么材料才能令法院同意判决离婚呢?双方至今分居已三年了。
要看原告提供的证据是否能充分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http://.
离婚案件开庭审理后多久才能宣判拿到判决书?有没有法规规定?沪律网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二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
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不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属于解除夫妻身份关系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根据身份关系不得代理的原则,离婚诉讼只能由婚姻当事人本人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因此,离婚案件能否适用缺席判决,法律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