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赔偿的含义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
离婚赔偿的含义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离婚赔偿的范围
《婚姻法》...
日前,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公婆独占儿子工伤赔偿金而引发的继承纠纷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李连、王花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给付原告张凤工伤赔偿款32450元。 去
日前,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公婆独占儿子工伤赔偿金而引发的继承纠纷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李连、王花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给付原告张凤工伤赔偿款32450元。
去年6月,家住汤阴县白营乡某村的李中与邻村张凤结婚。婚后不久,李中在山西...
丈夫有外遇妻子愤而离婚 原告起诉前夫追讨损害赔偿 小田发现丈夫小陈有外遇后,多次劝解不起作用,最后与丈夫协议离婚。小陈离婚后很快再婚,而深受伤害的小田却一直无法
丈夫有外遇妻子愤而离婚
原告起诉前夫追讨损害赔偿
小田发现丈夫小陈有外遇后,多次劝解不起作用,最后与丈夫协议离婚。小陈离婚后很快再婚,而深受伤害的小田却一直无法恢复正常的生活,经朋友的提醒,小田在离婚后对前夫小陈提起诉讼,要求给予...
导读:本文通过原告邹小红与被告梅光华隐瞒近亲关系的事实骗取结婚登记的案例,结合相关法律知识,为你讲解了近亲结婚违了法 要求赔偿被驳回的相关内容。 原告邹小红与被
导读:本文通过原告邹小红与被告梅光华隐瞒近亲关系的事实骗取结婚登记的案例,结合相关法律知识,为你讲解了近亲结婚违了法 要求赔偿被驳回的相关内容。
原告邹小红与被告梅光华系姑表兄妹关系,1987年10月按乡俗举办了婚礼,1988年3月31日补办了...
导读:在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应当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离婚赔偿又需要有哪些法律条件?下面是沪律网网为您介绍的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 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 (一
导读:在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应当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离婚赔偿又需要有哪些法律条件?下面是沪律网网为您介绍的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
离婚赔偿的法律条件: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
我国于2001年4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中新增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即第46条之规定。该规定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
我国于2001年4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中新增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即第46条之规定。该规定提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的;(四)虐待、遗弃家庭...
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决定》。修改后的《婚姻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这
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决定》。修改后的《婚姻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这是本次《婚姻》法修改的重大举措,不仅强化了婚姻法律精神,完善了婚姻法的...
原审审理查明,原、被告于1999年10月19日登记结婚,婚姻存续期间的有关情况:一、双方婚生女儿区肖冰于2000年7月23日出生。二、婚后感情一般。三、原告在季华旅游公司工作
原审审理查明,原、被告于1999年10月19日登记结婚,婚姻存续期间的有关情况:一、双方婚生女儿区肖冰于2000年7月23日出生。二、婚后感情一般。三、原告在季华旅游公司工作,月收入800元;被告没有固定工作,每年村里股份分红6000元。经法庭主持调解...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笔者赞成,既可以在离婚时提出,也可以在离婚后提出,但时效以1年为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0条之规定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笔者赞成,既可以在离婚时提出,也可以在离婚后提出,但时效以1年为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0条之规定,在现实中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时,应区分以下具体情况:
第一、符合《婚...
“妈妈,你死得太冤了!”“妈,你太惨了!”近日,栖霞区龙潭街道的公墓,传来一声声悲恸欲绝的呼喊。落葬的曹某于今年“情人节”在家中被丈夫李某活活掐死。血案发生后,年逾八旬的李某被抓,曹李两家子女打起了赔偿“官司”。
八旬老翁杀死老伴
65岁的曹某家住龙潭街道河西街。曹某的丈夫年轻的时候突发疾病去世了,她一个人拉扯三个子女辛苦度日。后经人介绍,与同样中年丧偶、带着五个子女的李某相识。不久,两个老人成立了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