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往往一方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来调查另一方“出轨”的证据,往往忽略了其它准备工作,这样得
不偿失。
夫妻一方“出轨”的证据无非起到两方面的作用:一、证明感情破裂;二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一、、单以“出轨”用以证明感情破裂,还远远不够。因为法庭在认定感情是否破裂时主要考
虑婚前感情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及有无和好可能。重点在于调查了解婚后感情的发展方向,感情
的主流状况;离婚的原因是...
现实中,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可ν是五花八门,但这方面证据比较难以取得,而且单独的证据也很难证明一方有婚外情存在,所以应当尽量多地准备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以便于法官综合判断:
1、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2、¼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¼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
3、¼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¼...
离婚中的证据取得的注意事项
一切能反映案件事实的合法的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但是,这些材料的证明力需要通过法庭确认。手机短信具有不可修改性和闪存封闭性的特点,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能反应案件事实的真实性。所以当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而且电子签名法也明确了电子签名的证据效力,手机短信作为一种电子签名的方式,其证据效力得到法律的认可。
但是,手机短信作为证据提交时应注意注明手机型号、发...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
我要离婚.手机里有好多是他发给我的信息,但这号码不是他的是我的一个亲戚给他用的,给他用了好几年了,现在还在给他用,但移动公司登记的还是我亲戚的名字,请问这样的手机短信能否在起诉时作为证据?
律师解答:
手机号码的户头是别人的,他总不成以别人的名义给你发短信吧,你问手机短信能作为证据,那你肯定能证明是他发给你的,手机是工具,他是借用工具来实施自己的行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手机短信能在起诉时...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可包括: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规定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得到婚姻损害赔偿的权利,主要是指过错方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的情况。
那么有了第三者或者婚外情,是否是等同于重婚或有配偶者有他与同居的情况呢?答案应该是否定的。
法律上的第三者,是指与合法的婚姻关系的一方发生婚外两性行为,并意图取代他人婚姻关系一方的行为人。也就是说,只有与有配偶者具有结婚意图的人,才能称为第三者。而婚外...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可包括: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
过错方的证据搜集 一般来说,因婚外情而离婚的无过错方应当注意搜集以下关键证据:
一是"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 四是双方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你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或证据线索,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或反驳主张。否则你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你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