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4月25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手机短信也可做离婚证据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42 ℃

  法国最高法院裁定,手机短信也可以当作配偶诉请离婚的证据。

  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 法国离婚案成立的一个条件是通奸的证据。要是以配偶不忠为理由申请离婚,找证据旷日费时。目前,法官要是不接受一方提出的证据,男女双方必须分居,两年以后,再由法官裁定离婚成立。

  现在,法国最高法院认定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一样都可当作民事法庭的呈堂证物,诉请离婚。今后在法国搞外遇最好别发电子邮件或是短信留下证据。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