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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理解“因分居而离婚”?
文字显示大小选择:【 中 】 婚姻法第32条“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视为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怎样理解并正确在生活中运用这个条款?至关重要。 法律意义 /script 文字显示大小选择:【 中 】 婚姻法第32条“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视为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怎样理解并正确在生活中运用这个条款?至关重要。 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有两个构成要素。 一是:在客观上夫妻生活的完全废止,完全分...
浅析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
在执行程序中,对于法律文书直接确定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的,直接执行是没有任何争议的。如果法律文书确定夫妻一方为义务主体,夫妻共同财产能否作为被执行财产,或者另一方有无履行的义务,尽管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在执行实践中,对能够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直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也是通行的做法。但是,由于强制执行的依据是生效的法律文书,法律赋予执行机构的裁决权是有限的,对于生效法律文书未直接确定的夫妻一方...
常见的夫妻婚后财产问题分析
常见的夫妻婚后财产问题分析 夫妻婚后容易出现的财产问题:   1、夫妻双方各自隐瞒原本应当归属双方共有的财产,如丈夫存私房钱不让妻子知道;   2、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任何一方个人名义产生的债务,对方不知道,却要承担还款责任,但是如果确实证明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的借债即是一方的债务;如果属于夫妻的债务,一般说来,夫妻对外的债务承担不分比例,而是连带偿还;  3、婚前财产带来的收益难确定该属于婚前...
三种离婚行为的法定赔偿标准
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额,应当坚持考虑如下四个原则:1、适当考虑经济补偿的原则,就经济补偿是必须的,但它并非是无限量的。2、适当考虑以精神抚慰为主、物质补偿为辅的 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额,应当坚持考虑如下四个原则:1、适当考虑经济补偿的原则,就经济补偿是必须的,但它并非是无限量的。2、适当考虑以精神抚慰为主、物质补偿为辅的原则,就这种损害赔偿主要是基于抚慰无过错方的精神受伤害、受打击而设立的,...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吗
根据《》第17条的规定,夫妻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是指夫妻在存续期间所得的,除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以外的共有财产。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共同共有财产的处分权属于全体共有人,处分共同共有财产应取得全体共有人的一致同意,部分共有人无权擅自处分共同共有财产。对,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侵害了对方的财产处分权。 我国法律没有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夫妻一方不得擅自处分的...
哪些属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下列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不明确...
伤残赔偿金非共有 妻要求分割无理由
4月20日,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案,在判决准许离婚的同时,驳回了妻子要求分割丈夫伤残赔偿金的诉求。 2006年12月,汤阴县白营乡的刘梅与邻村的闻奎经人介绍结 4月20日,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案,在判决准许离婚的同时,驳回了妻子要求分割丈夫伤残赔偿金的诉求。 2006年12月,汤阴县白营乡的刘梅与邻村的闻奎经人介绍结婚,婚后感情一般。2007年3月20日晚上,闻奎在下班回家途中,不幸遭遇车祸...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伪造债务怎么办? 一是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如妇女冼某为了调查丈夫伪造290万元的巨额债务,把所谓债务人提供的并有丈夫签名的借条拿到公安部研究所鉴定笔迹的书写时间,经鉴定,该借条是于1999年初时写的,与借条所写的借款时间1996年不符,从而认定是伪证,因为冼的丈夫伪造债务巨大,被认定犯了“妨害...
夫妻对共同财产进行重要处分时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
于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有权进行处分。因日常生活需要而作出处分决定的,任何一方的决定即当然地代表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对共同财产进行重要处理时,双方应协商一致。    这个司法解释还规定,如果对方有理由相信夫或妻的表示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者不知道为由对抗善...
离婚损害赔偿案 难以胜诉的原因
修订后的婚姻法增加了引起人们普遍关注的离婚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这在我国第一次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起到保护婚姻家庭中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的作用。但在审判实 修订后的婚姻法增加了引起人们普遍关注的离婚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这在我国第一次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起到保护婚姻家庭中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的作用。但在审判实践中,无过错方若要真正得到赔偿存在较大困难。主要有如下原因: 一、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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