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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范本
夫妻间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范本 财产分割协议 立约人:汪斌,刘兰。 证人:李汪兰 财产分割原因:由于感情分裂不能继续生活,离婚 财产范围:夫妻两人共有房产两套,一套(A)位于xxx,另一套(B)位于xxx,夫妻两人共有车一部,存款100万。 分割方案:两套房子,A归汪某,B归刘某。现由两人同意决定将车辆卖予陈某,分得的价款两人均分。存款均分。 ...
丈夫酒后施暴妻子离婚获赔万元精神补偿
因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导致感情破裂,为此,王女士将江先生告上法庭要求离婚。本网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双方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同意两人离婚,夫妻 因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导致感情破裂,为此,王女士将江先生告上法庭要求离婚。本网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双方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同意两人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江先生支付王女士1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判决。 王女士与...
丈夫死后妻子名义下的存款与债权能否认定为夫
丈夫死后妻子名义下的存款与债权能否认定为[案情]胡金道原为乡干部与前妻生育三个儿子,即胡元忠、胡小平和胡润保。胡金道前妻死亡之后,胡小平随胡金道共同生活,胡润保随大哥胡元忠在阜田镇老家生活,长大后各自成家。1976年2月,胡金道与李朝英。1986年,两人在吉水县枫江镇建造一栋75平方米的砖木结构房屋。李朝英与前夫生育的儿子孔建国,长期在枫江乡下居住,为减轻孔建国负担,李朝英于1984年起便带孔建国的长子(即李...
李某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上诉人黄利权因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04)顺法民一初字第0007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认定,原告李素欣与被告黄利权婚后因感情破裂于2003年6月9日经本院依法判决离婚。但该案对原、被告的夫妻共同财产现金9200元,银行存款13259.74元,合共22459.74元未进行分割。原告遂向本院提起诉讼。   原审认为,夫妻婚姻关...
离婚损害赔偿的内容应包括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的内容应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所谓的物质损害赔偿一般包括未经合法配偶方同意,一方在重婚、同居期间赠予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的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损害赔偿的内容应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所谓的物质损害赔偿一般包括未经合法配偶方同意,一方在重婚、同居期间赠予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的夫妻共同财产或无过错方因其配偶重婚、同居所遭受的其他物质损失。《婚姻法》已明确规定了...
彩礼能否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所收的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
唐某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
  上诉人宾洪燕因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05)顺法民一初字第0398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原、被告双方原是夫妻关系,2004年5月17日,双方经协商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证编号为粤顺(2004)容婚离字第0094号。离婚时,双方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书》,约定夫妻共有的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海景花园...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适用的主体
《婚姻法》确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也就是说在法定情形之下,离婚夫妻中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请求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适用问题成为争论的焦点,那么 《婚姻法》确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也就是说在法定情形之下,离婚夫妻中无过错的一方有权请求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适用问题成为争论的焦点,那么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适用的主体怎么确定? 首先、请求权的主体。《婚姻法》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根据《》第17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二)》第12条、第14条的规定,夫妻在存续期间取得、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受益;   (三)知识产权的受益;   (四)继承或赠与的财产,但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
冯某诉奚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案由】离婚财产纠纷 【案情简介】 原告:冯某 被告:奚某 原、被告原系夫妻,双方于2003年5月27日登记结婚,同年8月8日生育一子名奚某某。2007年12月17日因夫妻关系恶化,被法院判决离婚。离婚时,对儿子的抚养和房屋分割作了处理,但对夫妻共同生活期间购买的:TCL牌电冰箱(买入价1,389元)、太阳能热水器(买入价1,500元)、三星牌54厘米彩色电视机(买入价1,000元)、洗衣机(买入价800元)、微波炉(买入价300元)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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