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5月04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女儿状告父亲同居女友 索要亡父赔偿金被驳回
2004年12月17日凌晨,53岁的王某驾驶着武汉某运输公司的货运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不慎与同行的本公司魏某驾驶的另一辆货车相撞,王某死亡。经江西省公安厅交警 2004年12月17日凌晨,53岁的王某驾驶着武汉某运输公司的货运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不慎与同行的本公司魏某驾驶的另一辆货车相撞,王某死亡。经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直属支队调解,魏某同意赔偿王某死亡补偿费13.8万元,并预付了4万元...
婚姻续期间 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案情:   马某和丈夫陆某结婚12年,育有两个子女,均已上学。马某独自经营一家五金店,生意很是红火。陆某自从2009年开始因结交不良朋友而染上赌博恶习,并欠下大量赌债。马某多次劝陆某戒赌,陆某都置若罔闻。马某...
离婚财产分割及过错赔偿问题探析
  2001年4月28日颁布施行新《婚姻法》(以下称《婚姻法》),修改《婚姻法》时的全民狂热己尘埃落定,实践中新的问题又层出不穷,为此,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施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一)]。一部制定良好的法律在政治社会、经济和观念的发展变化面前,不断修订才是符合客观实际的。本文拟就离婚财产分割及过错赔偿问题结合实践谈点浅见拙识。   一、夫妻财...
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吗
2007年5月初,原告杨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妻子沈某离婚,孩子归自己抚养。沈某在答辩中同意离婚,但认为离婚的过错在原告,根据规定原告应支付其精神抚慰 2007年5月初,原告杨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妻子沈某离婚,孩子归自己抚养。沈某在答辩中同意离婚,但认为离婚的过错在原告,根据规定原告应支付其精神抚慰金5000元,并请求依法分割共同债权债务,将孩子判归自己抚养。 经审理查明,...
稿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案情:   邹某与李某结婚之前6个月,邹某的父亲去世,邹父的五部著作在去世之前已送到出版社还未发表,邹、李结婚以后,五部著作才出版并获得稿酬20万元。婚后7年,邹、李两人感情出现裂痕,邹某诉请法院请求离婚,李某也同意离婚,双方就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其它问题都达成一致协议,但在财产分割问题上二人分歧较大,主要是邹父著作出版后的稿酬的归属问题。李某认为,该稿酬的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故应属于夫妻...
保险单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保单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因此是一种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异,解除夫妻关系后,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也就失去了保险利益,则不再具有投保人资格。投保人有权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夫妻双方就可分割退回的保单价值。但如果由于投保时间短,此时退回的保单现金价值或许会远远低于所缴纳的保费,这样的话,保单现金价值作为夫妻共...
婚内与人同居 自知理亏赔偿五千
屏山县福延镇男青年吴刚与王兰经人介绍恋爱后于1988年2月29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和睦,勤俭持家,关系尚好,先后生有一男一女。为改变家庭环境、提高生活质量,2003年2月 屏山县福延镇男青年吴刚与王兰经人介绍恋爱后于1988年2月29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和睦,勤俭持家,关系尚好,先后生有一男一女。为改变家庭环境、提高生活质量,2003年2月吴刚到新疆打工,王兰则到宜宾打工。然而,面对外面世界的各种诱惑,久居乡下的...
浅议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的特点、认定及其处
陈上美   内容提要:新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了的范围和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这表明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度仍是法定财产制为主、约定财产制及个人财产制为辅的夫妻财产制度,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夫妻财产关系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在审判实践中如何对离婚案件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和处理,关系到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的质量,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夫妻离婚时对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首先要看当事人是否对财产有约定,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且内容合法有效者,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其次夫妻双方无约定、有约定但双方有争议或约定内容不合法的,按法定的共同财产制来处理。对夫妻法定共同财产的分割,应由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达成协议解决。协议不成时,再诉讼解决。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时,再进行判决。无...
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与思考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们生活条件的提高,致使婚姻家庭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突出表现在现象呈增多趋势,另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也比较严重,这样使本应幸福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们生活条件的提高,致使婚姻家庭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突出表现在现象呈增多趋势,另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也比较严重,这样使本应幸福、和睦的婚姻关系产生了危机,甚至走向了破裂。2001年新修订的《》增加无效婚...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