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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的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的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应当依照《民法通则》、《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坚持男女平等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原则,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一般应作如下处理: 一、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五年以上; 2、...
父母出资购房的分割
    父母在夫妻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父母在夫妻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即使登记于自己子女个人名下,也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的除外。   离婚诉讼中,在分割婚后购买的房屋时,如果一方突然拿出向父母借款的字条,主张房屋是向父母借钱所购,而不是父母对双方的赠与,法院不会对字条的真实性审查,因为涉及到案外人的权利,对此应该另案处理。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该如何处理?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该如何处理?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婚前购买,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的分割
婚前购买的房屋为其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应该视为双方以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在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产权一方返还婚后还贷部分的一半。
离婚后房产如何处理
 婚姻关系如果出现夫妻感情破裂,那么对于婚姻关系来说最重要的问题有两个,一个就是小孩的抚养问题,另一个就是夫妻财产的分割问题。而财产关系中,极为重要的是一个房屋的问题,现在就婚姻中的房产问题作一个说明。  对于婚前购买的房产,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婚前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存续的时间长短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笔者就曾碰到过有当事人咨询,问婚前购买的房屋,是不是在结婚十年后就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这...
离婚后无房一方有居住权
 免费法律咨询:  我丈夫在结婚前付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屋,离婚时我没有其他住房也没有经济能力在外租房,我是否能要求居住其中一间房屋?  中律网律师:  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是可以的,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所以您可以要求居住权或要求对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双方承租的公房离婚时如何处理?
  对离婚后,双方承租的公房按下列原则处理:  一、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二、男女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三、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四、照顾无过错一方;  对丧失公有住房承租权而暂时无法解决居住困难的,可在原公有居住房暂住,暂住不得超过两年,并向承租方交纳与房屋租金等额的使用费及其他必要的(如水、电、气)费用。
父母离婚,不分割子女的房产
 免费法律咨询:  我们夫妇以未成年女儿的名义购买了一套房,现在协议离婚,该房屋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分配?  中律网律师:  根据规定,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产权人只能是该未成年人。其次,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所以夫妻均无权处分,该房屋不能进行离婚财产分割。
房产证上写谁名,详解你不知道的婚姻房产问题
  结婚的头等大事莫过于房子了,但是对于工作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些大城市里的光鲜的白领们,既享受不到公务员和垄断国企的集资建房,又享受不到低收入群体的经济适用房,动辄上百万一套的房价就算不吃不喝,小两口也未必能攒够。所以,父母出首付,两人还月供的方式是很多白领夫妻,尤其是80后的白领们首选方式。   但是房子住进去了,问题也随之而来,究竟这套房子算谁的?房产证上该怎样写名字比较合适?这些问题...
丈夫向“二奶”赠房,妻子是否有权收回?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上述规定,丈夫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私自赠给“二奶”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妻子应享有的财产份额,该赠与在未得到妻子的同意或事后追认的情况下,属无效民事行为。 另外,我国《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丈夫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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