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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归责原则
作者:陈楚新 郁宏军 内容摘要 法律设置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就是要对过错方的行为给相对方造成的财产、身体以及精神上的伤害给予一定程度上的补偿,使相对方不致因为财产上的原因而使离婚诉权的行使遭到限制。离婚时的损害赔偿从性质上说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可以从婚姻缔结后的夫妻关系、婚姻关系的解除以及婚姻立法本身三个方面来考虑。离婚损害可以是财产的、身体的、精神的多方面损害,应该得到全面的赔偿。《婚姻法》修正案...
离婚如何能获得全部财产?
  辽宁网友提问:   我和丈夫结婚11年了,有一个11岁的女儿。丈夫每天下班不是喝酒,就是打麻将,有时还去歌厅。尤其最近1年,还给别的女人打电话,我怀疑他有外遇。我实在忍受不了,想离婚。我们有两个房子和一台家用轿车。我想离婚后孩子我养,怎样才能获得全部财产?   沪律网辽宁陆长征律师回复:   如果是婚后财产不可能由一方全部获取。   《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实施情况、原因及对策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实施情况、原因及对策 -------------------------------------------------------------------------------- 修改后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在我国首次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丰富了我国《婚姻法》的内容,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也必将起到惩罚婚姻关系中的不法行为,保护婚姻家庭中无过错方合法权利的作用...
婚前购买股票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   李某(男)与黄某(女)恋爱二年后结婚,婚前李某的父母给李某10万元,李某购买了股票。婚后,李某利用业余时间炒股,有时也利用家中部分积蓄购买了股票,但在赢利后及时将挪用的家中积蓄退出股市。股票一直由李某操作卖买,近期股票已增值至33万元。现李某与黄某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夫妻感情急剧恶化,黄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分割股票的增值部分。   【裁判要点】   本案在审理中,产生了二种分岐意...
养老保险金在离婚诉讼中应如何分割
  养老保险金在离婚诉讼中应如何分割?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法律快车小编提醒您,法院判决一般以夫妻关系确立之月起至判决之月止养老保险金账户金额为准,由男女双方平均分割。下文是相关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三项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为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
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父母赠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合同效力
  网友咨询:   父母想用孩子的名字买房,又怕孩子婚姻有变故,无法保全房子。根据新婚姻法,赠与一方的财产不算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想写份赠与合同,不知道是否父母和受赠人签字就可以生效,用不用作公证。另外,其他子女将来是否有权要求分该房产。如果赠与后,孩子发生意外,作父母的能否收回房产?   沪律网律师回复:   公证不是该赠予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只要赠予人与受赠予人签字就可以了。但经过公证后,如...
离婚后的房产问题
  沪律网网友提问:   我与前夫于2002年在法院办理离婚。因我们在离婚前已就财产问题达成协议,所有财产归我,包括一套按揭房。故法院判决中除提到孩子的抚养权归我和他负担抚养费外,没有提及财产分配问题。我一直担心只有一纸协议能不能保证我的权益。而且,如果将来万一不幸丢失或被烧毁我会不会因此失去所有权。离婚后他搬出去住了一段时间,后来又借口接送女儿方便搬回来住。由于我的经济条件较差,离婚至今按揭房款都...
在什么情况下离婚要给予经济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夫妻离婚,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主要包括:   (1)一方有残疾或患有重大疾病,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   (2)一方因客观原因失业且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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