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其中是否包括一方的工伤赔偿金呢?什么情况下可以作为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离婚财产分割相关知识和。
案例分析
2001年王某与元某结婚,结婚后王某在煤矿工作,月工资4500余元。2009年,王某因在煤矿受伤,被鉴定为七级伤残,获得工伤赔偿金22万元,这笔22万元由王某妻子元某代为保管,部...
凌强与原告张淑芬于1994年3月9日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坐落于北塘区某新村的两套房屋登记在凌强名下,凌强于2001年5月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房改售房,凌强出资购买)。2013年2月20日,张淑芬与凌强协议离婚,双方在共同财产分割上达成两套房屋归张淑芬所有的协议。之后,张淑芬未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2014年4月22日,张淑芬与凌强复婚。同年5月24日,凌强因病去世。
现该新村两套房屋由张淑芬居住,张淑芬主张该...
核心:离婚损害赔偿的作用决定损害赔偿数额必须达到一定的数目,否则作用难以实现,离婚损害赔偿也将成为华而不实的空谈。因此,立法者必须制定一套详细的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的标准,既要达到上述目的,又不至于损害过错方今后的生活。对于离婚赔偿条件有以下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
一、原被告双方主张:
1.原告李xx诉称
我与王xx原系夫妻关系,2000年3月23日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特别说明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属于自己的住房和共同投资的财产。2009年年初,我发现王xx于 1999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了位于xx市xx区xx号房屋一套,后我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该房屋,法院于2009年7月9日判决王xx支付我房屋折价款80万元,王xx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xx市xx中级人民法院。...
一、怎么认定所给付的财产是婚约财产?
司法实践中,对于当事人在恋爱中给付的财产能否界定为婚约财产,作为彩礼判决返还,重点应从如下三个方面把握:
1、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婚约
界定恋爱中给付财物的性质必须首先界定给付的动机,即是否基于婚约、双方是否有结婚的合意,还是仅仅系恋爱中男女朋友的相互交往。在实践中,法院审查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婚约,主要应依据当地的风俗习惯,是否举行过订婚仪式、对方是...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实施了对另一方诸如通奸、姘居、重婚、遗弃、虐待或谋杀等侵害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并造成无过错方精神痛苦和内心创伤,过错方给予无过错方的抚慰性质的赔偿。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能使有过错方受到经济上的制裁,使无过错方得到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有利于有效地维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那么在离婚时,无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如何提出离婚精神损害的赔偿呢?
《婚姻法》第...
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如何取得?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取得。
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取得:
1、以货币形态存在的夫妻共同财产证据的取得。
以货币形态存在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和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现金存款、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
认定这些夫妻共同财产其证据载体及...
1998年6月,范某(男)与李某(女)结婚,两人都忙于事业,生活独立。结婚时两人书面约定:婚后的收入除生活必需品外,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两人婚后生活甜蜜,儿子出生后,李某毅然放弃工作,在家照顾幼子和多病的婆婆,而范某则一心放在事业上,收入激增。
自2012年开始,李某发现范某对家庭的态度愈发冷淡,后来得知范某有了外遇并同居。李某多次规劝,而范某依然不知悔改,李某决定离婚。但由于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后各...
2001年修改后的我国《婚姻法》第一次将离婚救济理念植入离婚制度,增设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和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细化离婚时经济帮助的方式,确立了较为完整的离婚救济制度和体系。正如人们当初所看到的,此次修法并非完美无缺:法学界已经达成共识的制度,如亲属、亲权等制度尚未得到确认;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规定依然比较原则;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尚存缺漏,等等。着眼于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长远目标, 不...
沪律网网友提问:
我和老婆领证一年多。我有一个小店面,婚前就用老婆的名字注册了一个个体营业执照,但是几年来店面一直是有我经营和管理,老婆从不曾插手。现在离婚,要怎么处理?店面我自己要,因为以后靠这个赚钱生活的。
沪律网湖北王建峰律师回复:
个体工商户以及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和经营的店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均分!你取得店面的应给以对方经济补偿。对方也主张经营的应进行竞价,协商不成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