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 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
离婚后,能否分割妻子的股权?
沪律网网友咨询:
婚姻存续期间,妻子用共同财产以她的名字投资一家公司占40%股份,现离婚我可否起诉要求分得其中的50%,即:该公司的20%股份?
沪律网山东济南孙喜光律师回复:
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对此有明确的规定,你可以分到,但是分配的方式要依不同情况而定。如果其它股东同意你加入,你可以取得一半的股份,如果其它股东不同意并且也不同意自行购买该一半股份,视为同意...
我国现行婚姻法实行的是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也就是说,除了夫妻双方对财产另有约定,或者财产本身具有特定的人身专属性等明确为一方个人财产的以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有财产。
婚姻法第17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其他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
一般来说,家庭财产是由夫妻两人通过劳动积累的,未成年人尚未参加劳动,无经济收入,因此,在父母离婚时,未成年的孩子无权分得家产。
当然,未成年人也可以通过一定的途径获得个人财产,并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夫妻双方离婚时,不能将属于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财产属于未成年人个人所有:
(1)获得的奖金,如因学习成绩优异而获得的奖学金,因见义勇为而获得的政...
网友咨询:
我与丈夫经法院判决离婚,有一套共有房改房,法院判产权归我所有,由我补偿一半房款给他(按市场评估价),但现在发现这套房改房尚未补成本价和共摊面积。与男方商量,他要我自己承担这笔费用。请问我可否要求执行官在我补给他的房款内扣除这笔费用,或通过申诉,要求法院更改判决书。哪种方法可行?否则,这样对我很不公平。房子要比市场价高出这么多,用来自住又怕被他骚扰。
沪律网律师回复:
法院...
上海的王女士一家原本生活艰辛,一家三口居住在只有十几平米的老房子中,适逢上海旧城区改造拆迁,王女士听闻有政策要按家庭人口计算补偿金额,与家人商议后决定通过“假离婚”再“假结婚”的方式多拿拆迁补偿。经过他人介绍,王女士找到了昆山市巴城镇的老李一家,承诺事成后支付三万元的答谢款,老李见利心动便答应王女士“假结婚”,这样王女士与丈夫迅速离婚,第二日便分别与老李和老李...
小李和小孙结婚6年后,前年经诉讼离婚。当时两人达成调解,对婚后买的一套天通苑的住房进行折价分割,房屋归小李所有,由他负担剩余贷款,并向小孙支付当时房屋评估价50%的折价款约50万元。但此后小李未支付折价款,小孙便向海淀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找到小李。小李说:“我们买房时房价低,在家人帮助下,仅共同支付了约10万元首付款。可离婚时房价已大涨,即便房价一半的折价款也翻了好几倍,我一下子也拿不...
一、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
一、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