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2月14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首席律师
上海律师尤辰荣形象照片
  • 姓名:尤辰荣(19年资深律师)      
  • 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手机:133-700-11000      
  • 证号:13101200410268604
  • 机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
  • 地址:漕溪北路18号上海实业大厦34楼C座
  • (温馨提示:来访前务必电话预约,否则不予接待)
上海律师尤辰荣个人微信号
留言咨询






    一时冲动办的离婚证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17-07-01 19:01: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128 ℃

    甲和丈夫一气之下去办理了离婚手续。在离婚协议上,甲把不足一周岁的女儿写成了一岁八个月;可是离婚后甲还是放不下这段感情,突然觉得委屈求全比重新寻找新的感情好。甲该怎么办,能不能以离婚协议上的错误为由,要求离婚证作废? 离婚证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作废的。因为离婚是你们双方自愿的意思表示(至少当时是)。

    如果想旧梦重圆,甲可以和前夫协商一致后复婚。复婚的程序和结婚是一样的。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