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债务一方不认同的,关于是要确定该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怎样确定夫妻共同债务呢。
第一步,确认对外借贷关系是否真实存在;第二步,确认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笔债务只有经得起这两步检验,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清偿。
(一)如何确...
一、离婚时如何证明一方当事人伪造债务
当事人伪造虚假债务是侵占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其中一种,在诉讼过程中当被查实属伪造债务,法院一般会以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给予司法处罚。但在实践中,给予处罚的相对较少,主要原因是查实伪造相对困难,一般的做法是对该债务不予认定。这样一来,对受害方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是应对虚假债务的几种方法:
(1)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则该借条一般不会认...
案情介绍
2015年1月中旬,周某因资金周转需要,从张某处借款55万元,约定利息按每月2%计算,并出具借条。三个月后,周某归还本金27.5万元并重新出具借条。之后,张某多次催要,但周某以种种理由拒不还款。2016年4月,周某和前夫胡某协议离婚,约定所借张某债务由胡某承担。张某在无奈之下,将周某和其前夫胡某告至法院,要求他们共同返还借款27.5万元,并按照约定利息支付至款清之日。
庭审中,胡某经法院传票传唤...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员:
原告李某某诉被告胡某某、庄某某等民间借贷纠纷,我们作为被告2庄某某的代理人,通过法院调查,现结合本案的事实和争议焦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本案原告起诉的债务因胡某某未到庭,借款是否事实、因何原因借款以及借款有无归还等情况被告2一无所知,但即使借款事实存在且至今尚未归还,也系胡某某个人债务,与被告2无涉,理由如下:
(1)虽然该债务发生在胡某某和被告2夫妻关系存续...
夫妻债务处理原则:
合法原则。由于离婚时债务处理包含了对内部财产处理和对外部债务处理两个方面,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对债务的处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关于债权债务问题的处理原则和规定,同样在债务诉讼中也应当遵守我国《婚姻法》中关于债务处理的规定。在审判实务中,应当防止对同一债务在离婚诉讼和债务诉讼中,作出相互冲突的事实认定和裁判。
界定债务性质的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在处理离婚债务时必须严格界定该债...
一、婚前债务离婚怎么处理
一般而言,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但婚前个人债务由债务方承担清偿责任,是与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相对应的。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一方婚前债务性质也因财产性质的变化而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第二十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修正)
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
离婚后的债务分为夫妻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两种债务在离婚时的分割方式是不用的。
1、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
夫妻共同债务作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一般是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其他开支负的债务或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务。离婚时应当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不足以清偿的,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需要注意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负债的性质,对此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婚姻...
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