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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非亲生,能否要求赔偿抚养费?
  导读:儿子非亲生,能否要求赔偿抚养费?某地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十分特别的离婚案件。儿子长得像邻居,丈夫起诉离婚获赔偿。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同时,妻子赔偿丈夫抚养孩子的生活费及精神损失费。   案情回放:   男子冉某发现其6岁的儿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妻子张某离婚,并要求张某赔偿多年来冉某抚养儿子的费用及冉某精神损失。   冉某与张某结婚后,张某产下一子,一家人本...
婚前买房婚后加配偶名字 ,算自愿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
  阿珍与阿军于2007年间经人介绍认识,2008年1月15日在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未生育子女。   2014年12月24日阿军向梅江区法院起诉,请求离婚。   在庭审中,阿珍同意离婚,双方确认无夫妻共同债权债务,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问题上产生分歧。   据阿军说,如今居住的房子是因征地拆迁,阿军用征地拆迁补偿款于2005年6月购买的。婚后,阿珍要求在房产证上添加她的名字,如不添加,阿珍就要离婚。...
离婚财产分割应遵循哪些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应遵循哪些原则?离婚涉及的财产分割应当遵循分割原则,比如均等原则、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原则、经济帮助原则和损害赔偿原则,下面在本文整理介绍离婚财产分割原则的法律知识。   1、均等原则   均等原则在财产分割上表面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分割的权利。事实上,家庭中夫妻双方的收入比例是有差距的,一般男方高于女方,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适用均等分割,隐含着...
离婚损害赔偿需要什么条件
  导读:学术界对我国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争议自该制度存在以来就有了。在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的时候,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才是合法的呢?   一、双方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二、双方已进入离婚诉讼程序   三、夫妻一方因特定的过错而导致离婚   婚姻关系的成立,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男女,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建立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合法婚姻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双方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
什么是婚后共有财产
  婚后共有财产,即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婚姻生活的物质基础,修订后的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作了重要的修改和完善,使涉及夫妻共同财产方面的纠纷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有法可循。尽管修正之后的《婚姻法》取得了可喜的进步,但作为一个阶段性、过渡性的立法措施,其制度性的缺失以及内容的失之过简,仍留有许多重要的立法空白,以至难于操作。该文围绕现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展开分析,以期能为审...
再婚后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对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是每一对夫妻离婚时最关心的问题。那么具体的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实现呢?再婚的离婚财产又该如何分割呢?首先要明确哪些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哪些是可以予以分割的,一般个人的婚前财产离婚时是不分割的。下面为您解答。   财产分割咨询:   我在2001年再婚,一年后应丈夫建议辞职在家。我有一个女儿,今年20岁,他有一个儿子,今年24岁。再婚前我们各有房子,婚后我卖掉老房子用女儿的名字又买了一...
协议离婚后能否要求损害赔偿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之规定,你前夫在你们离婚前与他人同居,离婚时你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是现在你们已经协议离婚了,你在离婚时,又由于不知情而没有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离婚后是否可以再要求损害赔偿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女方继承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王女士打进电话问:“我是独生女,母亲在我十几岁时就去世了。婚后,因和丈夫感情不和,几年前就分居了。分居期间,我父亲心脏病突发去世,留下一套商品房。请问,这套房子是我个人财产,还是我和丈夫的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除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外),属于夫妻共同共有。你父亲生前没有将房屋赠与你,也没有留下遗嘱,他死后,这套房...
离婚后财产纠纷民事判决书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郭某军,男,196*年3月16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址:沈阳市大东区东贸路**栋**室。   委托代理人:邵某忠,男,197*年1月4日出生,汉族,沈阳国富物资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住址:沈阳市于洪区鸭绿江西街。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某,女,196*年7月27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址:沈阳市大东区和睦路**栋**室。   委托代理人:王某元,男,197*年9月28日...
论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修改后的婚姻法(以下简称新《婚姻法》)根据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对婚姻家庭领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改补充。特别是在第46条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即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它体现了对婚姻家庭关系中弱者和无过错方的法律保护,是我国婚姻法修改中的一个突破,使我国社会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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