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高先生结婚之后一直租房居住,父母看儿子过得艰苦,打算趁目前房价略有下降为其购买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写他们三人的名字。高先生想知道,他妻子是否也能享受该房产的所有权?
【律师解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
离婚时,公房使用权判给哪方,主要结合以下几点来判断: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夫妻离婚,受到最大伤害的是孩子。为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有一个稳定的居住环境,将公房使用权判给带孩子的一方,合情合理。此外,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应判归女方抚养。
(2)男女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这不是“女士优先”的问题,而是在一般情况下,离婚对女方的伤害和打击要比男方大。
(3...
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夫或妻个人所有,但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长期共同使用、消耗、变更上述财产,使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Χ和产权归属成为司法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也是婚姻纠纷中双方经常争议的焦点。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δ婚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Χ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近几...
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拒不出庭应诉,亦不答辩;或干脆连法院传票亦不接收,此时应当如何处理?司法实践中,原告经常会收到法官的建议,希望原告能和被告和好,撤回起诉。但是,对于感情确已破裂的夫妻,在此情况下是绝不会撤诉的。尤其是对于配偶已经失踪多年的夫妻,本来起诉就是想结束这种守寡的现状,又怎么能听从法官的建议回去和配偶和好呢?
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在审判...
王先生来电询问:
其与女朋友热恋时买了一套房子,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首付款由王先生支付,两人共同还贷。一年后,双方分手,女方要求获得一半产权。理由是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当属共同财产。王先生认为此种要求不合理,第一,女友并δ出过首付;第二,说是共同还贷,实际还贷还是王先生本人一人还的。
对此问题,有人认为,这种情况可以认为是附条件的赠与,如果双方结婚了,那ô赠与成立,房产是...
缺席审理是指一方当事人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对一方当事人进行调查、审核证据,并对不出庭当事人提供的诉讼材料进行审查后依法作出判决的诉讼活动。在当前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缺席审理最常见的有两种情形:一种是被告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缺席审理;另一种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审理。离婚案件的显著特点首先是当事人对婚姻意愿的表达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具有人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当然夫妻可以约定财产的所有权。有约定的就按约定。
关于你丈夫在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是属于他的个人财产的,如果婚后û有约定,那ô在婚后共同还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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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夫妻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二.婚前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婚前同居的财产分割:
1.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最高法院1989年曾颁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δ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
2.同居财产分割...
一方不到庭离婚如何判 随着社会发展和人员流动的加快,很多人离开住所地外出务工或经商。在由此引发婚变增多的同时,也带来了另一个问题,相当一部分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对方处于下落不明的状态,法院只好采取公告的方式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当前,公告离婚案件在基层法院中较为常见。但由于民事诉讼法对公告送达和缺席判决的规定较为原则,司法实践中引发了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