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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内容提要:随着社会的改革与发展,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新情况,亟需进行改革完善。建议建立国家监护制度,建立监护监督、惩戒制度,完善监护的设立、变更、撤销、恢复制度等。   监护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指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实行的监督和保护,以保障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是监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制度的科...
监护人的变更和终止
一、监护人的变更   监护人不宜继续担任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组织的申请,经查明事实,撤销监护人的资格。通过诉讼撤销监护后,原监护人的监护权利被取消,依法应另行确定监护人。所以,撤销监护并不意味着被监护人不再需要监护,而是撤换新的监护人,这实际上是监护人的变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的实施意见》第 18条规定:“监护人被 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
为避遗产税几岁娃成房主 未成年人做房主隐患多
“为了今后合理避税,现在家长购房,让孩子当房主的现象挺常见的。”沈阳市某楼盘售楼处的工作人员牛媛媛对记者说。这些办理购房合同时登记的房主不少都是未成年子女,年龄跨度也较大,从几岁到十几岁都有。   之所以采取此种方式,主要是为了躲避今后的“麻烦”。姜氏夫妇在办理购房合同时落的就是自己儿子的名。他们表示,这样一来,孩子多年后可以避开遗产税。   然而,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
监护
  监护的概念   监护,是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保护人的制度。在有些国家中,把对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监督和保护称为保佐。   监护的特征   监护具有以下特征:   1、被监护人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监护人的职责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不能由当事人约定。   监护人   对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包括未成年人和无行为能力...
子女监护人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我国的监护制度是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并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无上述监护人时,...
精神病人暴力犯罪的成因和对策
社会上流传一句民谣:“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怕有精神病的。”民谣折射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精神病人暴力犯罪后求法无助的现状和群众对这种状况的无奈。我国有16000名暴力犯罪精神病人,已经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安全、破坏了社会稳定。8月4日北大幼儿园的惨剧让我们惊心动魄,更让我们感到沉重的是:当精神病人引发的惨案作为新闻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后,精神病人监管无序的现状没有任何改变,危害还在...
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在侵权纠纷案件中的地位和责任
  在侵权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本文仅指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占相当大的数量,基于未成年人正处于成长阶段,思想还不成熟等特点,依法、公正、及时地处理这类案件对未成年人本身,对未成年人的家长,乃至社会都有很重要的意义。   未成年人在侵权纠纷中一般以两种身分出现,一是作为因他人的致害行为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二是作为实施侵害行为而致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加害人...
监护人的设定
一、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对未成年人设立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立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又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作为监护人。 3、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
关于健全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几点思考
  这两天一直看到虐待甚至杀死儿童的新闻,虽然从事未成年保护工作多年,但每次看到这样的事件,还是非常难受,。在工作中,我也遇到多起父母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而相关部门却无能为力处理的案件,我想就这个问题提出一些我的思考与建议:   一、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但是血缘关系,也是一种法律关系   在绝大多数人的意识中都认为,父母总是为了孩子的最大利益而行事,父母所作的一些都是为了孩子好,父母的利益和孩...
儿子的存款被母亲取走 银行违约应担责
母亲作为法定监护人冒领儿子的银行存款,而银行又不顾存单上的特别条款放款。8月10日,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中学生状告新郑某银行违约存单附加条款让母亲取走存款的诉讼案件。   2000年,高某与妻子王某离婚后,法院判决儿子随高某生活,因其长期在外做生意,不能给儿子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他在某银行以儿子的名义存了五万元存款作为儿子日后的生活费,并将儿子变更给前妻抚养。高某害怕这一笔存款日后被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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